第1个回答 2019-07-01
你好,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正常辞职时间要求是试用期内提前3天,、试用期后提前一个月(30天)以书面形式提交辞职报告就可以了,满足时间要求就无需公司审批同意,如公司再以未办理辞职手续为由不办理社保转移、不出具离职证明、恶扣工资等,你可以到劳动部门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了,现在和谐社会,只要你表露出强烈的辞职意愿,公司再不舍再不乐意还是会批准的,而身为员工站好最后一班岗是良好的素质体现。最后,工作久了,你就会发现山不转水转,原来圈子真的很小,不知道什么时候你与公司又要碰到一起了。
第2个回答 2019-07-01
竟然是正常离职,那为何领导不签字呢?问题在哪里?一方面可能公司急需要你这样的人才,如果是这样,那我们要找领导好好谈谈,还有离职的原因也很重要,你是否是为工资的事而离职的,若是这样,就问领导竟然不放我走,要么加工资,否则就只能走了,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实在没办法只能找劳动部门协商了。另一方面,公司很烂,找不到人,工资又拖延,离职了又不放人,我觉的这种情况下也没什么好谈的了,直接找劳动部门。总之,没有解决不掉的,关键就是如何处理对双方都不影响这是最好的。
第3个回答 2019-07-01
如果你辞职程序没问题,正常情况应该是应该得到批准的。您提到的领导不给签字的问题,我想现在公司可能很需要你,也可能你走后的位置暂时还没人顶替,或者认为你辞职是要达到某种目的(比如提职提薪)而正在研究之中。总之只要不是恶意,都可以理解。我的看法是既然在公司干一回,还是互相理解才好,做到好合好散。您可以再次表达自己辞职的决心,同时理解公司暂时的困难,正常的情况下,延缓几天离职对您也不会有太大影响。当然,如果公司出于对您辞职离开不满而故意设绊报复,您可以到劳动部门申诉维权。
第4个回答 2019-07-01
辞职申请一般在离职前一个月提交,然后在这一个月内积极跟接岗的同事沟通,将手头所有工作交接完。然后在满一个月后找到你原来所在部门的部门领导,或者班组长,由他一级级上报,最后经总经理同意后,会通知你去人士部领取离职手续办理表。这里是公司对离职者最后一个教育,那就是没事不要越级上报不要直接跟老板说,也不要把老板说的话当圣旨。老板说的话只会对某些与会的高层起点作用,对其他人没有任何作用还会受到讽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