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月的压月到下个月15号发放,公司这样作对不对,有没有违反劳动法?还有如果员工辞职了,那他这个月的工资是不是还是要等到下个月工资发放工资的时候在回去领,例如:我是8月1号提出辞职,按规定一个月以后我才能正式离开也就是9月1号,那么我8月份的工资公司是否应该在我走的时候9月1号发给我,还是要等到公司发工资的时候9月15我再回去领。公司这样做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