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朋友们!打扰了大家!我给人担保三万元!借款人没还清、也是放款人和借款人里面的一些因素、现放款人起诉 、借款人败诉、我做为担保人、被法院限制坐高铁、也就是限制高消费了、我担保前叫借款人开部车和车辆使用证、在放款人那做抵押、以防万一!放款人叫我写下名、做个证明就可以、但没写抵押车的书!可不知什原因、放款人没几天私自让借款人把车开走了、后来款没还清导致上诉的事情、开庭审理此案、我去过一次、我也向法官说明、我虽然是担保人!但我有叫、借款人拿部车,是起亚车、车是借款人的车过户在他老婆名下、她老婆身份证复印件和签名、车和使用证作为抵押、放款人没几天私自让借款人开走、也不让担保人知道!所以我不会担责任!放款人也一再说不带累我担保人,可起诉了、我现以连累了、要怎处理啊……敬请各位朋友们帮忙个处理的办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