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土地第一轮承包时我现在耕种的一块土地是被别人的承包的而且在证书上也有登记,可在第二轮承包时他没有承包,土地一直是以无主的形式由我耕种到现在,现在要确权时他想把土地确权到他名下我又想确权在我名下,村委会的意思是这块地有争议让我们俩家商量,我不同意,现在该怎么办?
最好还是协商解决。从证据上看,对方更有利。所谓的无主地是不存在的,这地从法律上看,属于对方名下的承包地。当然,对此主张你可能不服,那么你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是你名下的承包地,事实上,你长期耕种,并不能证明这个地就是你的承包地,这是二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如果你能提供曾经交过农业税费等证据的,那就能充分证明你是实际的承包人。
1、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