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作中乘坐单位车辆 发生交通事故 属于工伤 但是后来单位主张车险理赔 理赔了误工费和医药费

但是医药费要自付百分之10 请问这个合理么 后来我问单位索赔这百分之10 单位要求我提供医疗费用发票 而我的发票交给保险公司了 !请我我该怎么索要这百分之10医疗费!

告诉你正规程序:乘员车祸受伤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因此你的受伤与单位保险公司等等都无关,事故索赔你只找驾驶员包括这个10%,因为肇事人是驾驶员,保险公司不理赔部分由驾驶员个人承担,然后再向对方追偿,但和你无关。事故理赔结束后,你再找单位,因为这属于工伤,可以再享受工伤待遇。
但这个工伤待遇怎么个享受法,国家、社保、法律界人士现在都还没搞明白(国家法律专家说这属于两个法律概念范畴的处分,应该分别进行也就是分别赔偿。把已经形成规范的工伤补偿事故善后不足的部分直接否定。分别赔就分别呗,可票据和相关证明只有一份怎么分别赔偿?专家没说,于是大家懵逼。很搞笑是吗),但不管怎么享受,可以请单位去向当地社保局要个说法。追问

我是属于运钞单位 属于国资委 驾驶员也是单位职工 找他赔这个百分之10 他肯定不会赔付的 因为他自己都要被单位扣钱

追答

我告诉你的是正规程序。如果数额较大你可以直接起诉索赔。但一个单位内部怎么处理比较妥当,我想你单位也不懂什么是正规程序。建议把这告诉单位再协商处理。

追问

好的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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