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民事案件不服一审的判决书,提起上诉,二审立案后没有开庭审理就又下判决书了。

请问?民事案件不服一审的判决书,提起上诉,二审立案后没有开庭审理就又下判决书了,一审我没有提交任何证据,二审提交了证据,但二审没有开庭审理就以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判决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是否合法呢?乞求给出个主意,谢谢!

你好!
按照诉讼程序的,出现这种情况,建议申请再审,但比较有难度。仅供参考,谢谢!追问

谢谢您!

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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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0-25
当然合法,那只能二审在调阅一审的审判资料后,发现一审运用法律正确、判决适当。当然驳回申诉、维持原判
第2个回答  2011-10-25
法院的做法是合法的。如果确实不公平,就申诉吧。其他没有什么好办法了,其实你在一审的时候就应该积极主动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交证据的。追问

一审的时候我不知道那些能作证据啊,当时也不懂的,请问现在我怎么申诉呢?

追答

那你怎么不请人帮忙呢,请个律师也行啊。写个申诉状,交给上级法院。不过,效果不大,你自己考虑值不值得这么折腾吧。

追问

谢谢!

谢谢!

第3个回答  2011-10-25
二审提交的证据若不属于【证据规定】中所列的新证据,法院一般不会质证和采信的。二审法院也可以不开庭审理的即书面审,当然也必须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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