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年入伍当了两年兵,因为犯了错误被部队除名了,但是军籍、当过兵的军人是取消的!依据是中国人民解放军一贯的纪律条令规定,参见《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网页链接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二百二十条规定。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第二百一十九条 对被除名的义务兵,取消其军衔,原有职务自然撤销,不得享受国家对退出现役军人的优待。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第二百二十条 对被开除军籍的人员,取消其军衔和在服役期间获得的军队奖励、表彰,原有职务、级别自然撤销,不得享受国家对退出现役军人的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