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店里所有员工都赔了,就我一个人没赔。我觉得不合理,昨天去公司理论,公司要求我们赔现金282元,我说让他们从我工资里扣除,但他们说如果今天还不交钱就叫我别去上班了,就相当于自离。我说如果赔现金要求给我一张收锯,他们就说要我们店长打一张电脑小票给我们,就相当这些被偷的东西是我们店里的员工买的。公司说他们有这个制度,丢了东西是要员工自己赔的。但我们进公司后也没有进行培训过。至于有没有白纸黑字的制度我们没有看到过。不久前我们店里又被偷了9千多元的烟,现在还在处理当中,说是没有查到还是得员工赔。请问一下这个酒钱是不是应该我们员工来赔?如果这烟没有查出结果还是要我们赔,我们因该怎样用法律途进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公司有这样的制度是合法的吗?他为什么要我们赔现金,而且不给收锯,也不从我们的工资里扣除,是怕留下证锯吗?我们什么都还在等待法律的确认,希望给予我们帮助,帮我们农民排忧解难,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