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永信没有受到制裁吗

如题所述

杨永信没被法律制裁的原因:家属与医院签订的治疗协议中有免责条例、没有形成外界的非法囚禁、受害人与监护人都有着亲属关系。
详细的原因分析如下:
1、“患者”家属签订的所谓的”治疗协议”, 而这份所谓的治疗协议中的内容不说大家也猜的到,无非是一些免责条例。不签这份”治疗协议”杨永信是不会把”患者“带进13号室治疗的。
2、杨永信一直都打着法律的插边球,比如对于外界说”非法囚禁”言论,杨永信一方表示医院里所有的窗户和外面的大门都是铁丝网围起来的,这应该也不算是违反什么法律规定,因为精神病院做这样一些防护来“保护”患者再正常不过了。而杨永信对于患者的治疗手段也颇有门道,因为只要患者不主动”犯病”他就不会对你动手,但是当你”犯病“时他就对你实施“治疗”,这样他的“治疗”就正当了。
3、医院的每个“患者”都是被监护人之类的签订协议送过来的,来这里的监护人必须要是“患者”的父母才行。杨永信没被法律制裁,完全是因为在法律层面上,他罪不至此。
以现在的法律来看,他过去的行为确实属于犯罪,但别忘了,我们没办法用现在的法律去制裁过去的罪恶,要他收到法律制裁,从法律上来讲是没道理的。
杨永信事件:2008年因中央电视台开始播出的刘明银制作的7集电视纪录片《战网魔》成为一群家长心目中的救世主,并且使用用电击“治疗”,同时一些“教育“方式””被认为是对“病人”进行各种精神洗脑。其网戒中心被称为是新时代的集中营,而这种一边“痛苦打击”一边给“光明出路”的做法,被认为颇似邪教,采用这样极端的方式是对孩子的二次伤害。而有些出院的患者则用了地狱之行、非人性、丧心病狂、等批判性极强的词语来形容那段经历 ,一些盟友表示对自己的父母完全失去信任,睡觉时枕头下藏刀;有的离家出走和家人基本断绝联系,甚至彻底失踪。
网上出现名为《关于杨永信的网戒中心》等相关文章,称临沂网戒中心涉嫌非法拘禁、非法行医、绑架,并存在电击、侵犯盟友人身权利等行为。临沂市精神卫生中心(临沂市第四人民医院)通过官网对外发布严正声明,斥责互联网上出现的针对该院网络成瘾戒治中心的报道缺乏事实依据,对杨永信的人身攻击,将适时依法追究信息发布者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五条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科学教育、文化教育、法治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健康教育、劳动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教育,培养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抵制资本主义、封建主义和其他腐朽思想的侵蚀,引导未成年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十条
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工会、残疾人联合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少年先锋队以及其他人民团体、有关社会组织,应当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八周岁或者由于身体、心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看护状态,或者将其交由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不适宜的人员临时照护。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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