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问题

外籍人员,居民纳税人,不受雇于任何公司,承接境外工程绘图及商务咨询工作,应该是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么?报酬由境外支付,个税应该如何缴纳?

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以劳务报酬所得相关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次缴纳,次的规定:
1,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每次取得该收入为一次,
2,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800,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1-20%),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数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20000万元,20% 速算扣除数为0
20000万〈应纳税所得额〈50000元 30% 速算扣除数 2000
应纳税所得额50000元以上的按40% 速算扣除数 7000追问

请问这种情况需要缴纳营业税么?

追答

有关营业税的问题你可以看看财税[2009]111号文件,文件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简称境外)提供建筑业、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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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1-03
劳务报酬所得,指个人从事设计,安装,制图,咨询,测试等劳务取得的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税率
第2个回答  2011-11-14
如果你已经判定这个外籍人员是居民纳税人的话,那么他应就他全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劳务报酬所得来缴。

但是他确实是居民纳税人了吗?也就是在中国连续呆满5个满年并且第六年(即取得收入的当年)也满一年了吗?或者有中国的永久居留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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