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缓拘留期间怀孕了还需要执行吗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怀孕是不执行行政拘留。如果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人违反了治安管理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应给予其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不执行该拘留的处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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