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如果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已经生效,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后,债务人还是欠钱不还的话,最多可以行政 拘留15天 。 2.《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一十五条罚款和拘留 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拘留的期限 ,为十五日以下。 被拘留的人 ,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 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