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重大、复杂案件;新类型的疑难案件等,可移送中级法院审理。关于哪些案件由中级法院审判的问题,下面由我为你详细解答。
一、哪些案件由中级法院审判 1、在刑事诉讼中,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如下:
(1)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2、基层人民受理下列案件,可以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1)重大、复杂案件;
(2)新类型的疑难案件;
(3)在法律适用上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
3、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二、刑事诉讼中的专门管辖规定是怎样的 1、专门管辖,是指各种专门人民法院审判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它解决的是哪些刑事案件应当由哪些专门人民法院审判的问题。
2、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我国设立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目前已建立的受理刑事案件的专门人民法院有军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
3、《刑事诉讼法》规定:专门人民法院案件的管辖另行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军事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主要是现役军人和军内在编职工违反刑法分则第十章,犯军人违反职责罪的犯罪案件。铁路运输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主要是铁路运输系统公安机关负责侦破的刑事案件,如危害和破坏铁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犯罪案件,在火车上发生的犯罪案件,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案件等。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重大、复杂案件;新类型的疑难案件等,可移送中级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