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袜子厂上班有厂里的厂牌 还有 厂里食堂的饭票临时决定不干了 老板扣住我几个月工资不发可以去劳动局告老板吗
可是我只有他厂里的厂牌和食堂的饭票 合同还有考勤表我都没有 都在老板那里呢 有机会要来工资吗
如果仲裁介入,企业有举证责任
大哥大姐 您能说的通俗一些吗 我不太明白
你要是真不打算做了,就去要工资,不给的话,就去劳动监察部门告他吧
谢谢哥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