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将土地用途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类。《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2个一级类、57个二级类。其中一级类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
每年度国家组织的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在对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及行政区划变化进行外业实地调查基础上,获取变化地类图斑、土地权属(宗地)、行政区划数据,实时对土地利用数据库进行更新。在案件查处过程中,通过对违法用地的勘测定界,并将有关坐标数据套合到上一年末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或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对照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或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标示的现状地类,即可判定违法用地占用土地的地类。如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