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教坊是什么意思?经常会有记载说,某某胡同在明朝时属于崇教坊。

如题所述

明北京城最初划分设立了三十六个坊。崇教坊是其中之一。因此坊内设国子监、文庙而得名。

所谓的“坊”就是古代城市中的互相分割的一个一个居住区域,形状十分规则。“坊”有坊门,有专人巡更以保安全。明代北京城的。坊已经没有坊门了。

“坊”,在古代也称“里”,二者并称“里坊”。
“坊”更近于城市化,《唐六典》曰:“两京及州县之郭内分为坊,郊外为村。”《旧唐书·食货志》曰:“在邑居者为坊,在田野者为村。”唐人苏鄂在《苏氏演义》中则进一步指明:“坊者,方也,言人所在里为方。方者,正也。”即“坊”是一个正方形或长方形的地域空间。

总之,自汉至唐,地方社区规划的一个重要特征是“里”与“坊”的设置及其制度化。里坊制,或者称“坊制”,不仅将城市划分出若干方形的空间,而且对每个空间都作了适当的安置与有效的管辖,而且“坊制”在唐代已经趋于成熟,表现为坊的四周有坊墙,设有坊门,坊内除三品以上高级官员及权贵之家而外,余者不得面街私开门向,夜间坊内有宵禁之规,凡鸣鼓警示后,坊门关闭,行人不得出入,违例之人视犯夜禁者而论。清人还记载当时的坊曰:“坊者,立木为表,加衡木其上,书厥名,示地界限。”[5] 这实际上是农村户籍相伍制度在城市的复制,是城市乡村化的一种表现形式,它不但限制了城居者的行为自由,而且构置了一个封闭的居住空间。
南宋大儒朱熹就曾经说过:“唐的官街皆用墙,居民在墙内,民出入处在坊门,坊中甚安。”[6] 这也道明了坊的社会功能之一,即在于控制居民,维持社会治安。

此外,坊在划分城市居民居住空间的同时,也划分了城市的社会结构空间。《易经》中有:“方(坊)之类聚,居必求其类”的论说。可见,坊的另一社会功能就是对城市居民在地域上完成类别的区分,分类的标准自然是反映身份与等级的职业,即官僚、手工业者、商人等。因而,坊的实质是封建等级制对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与范围的限定,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早期的中国城市完全从属于封建政治的特点与属性。

宋代以后,随着坊墙的毁坏、倾圮,坊制已不复存在。在统治阶级倍感“宫殿街巷京城制度……不佳”[7] 的忧虑中,城市居民面街而居,沿街建房已是司空见惯,这使宋代城市的发展产生了一次飞跃。然而,还应该看到,坊墙拆除所带来的居住自由是有限的。坊仍是一个有效的行政社区,有一定的地界。此外,城居者虽然走出了封闭的居住空间,但却无法逾越已根植于人们头脑中的“类聚”与“群分”的等级观念。在居住上,伴随坊的名称的延续,坊的“分类”功能,仍然制约着城居者对居住地点的选择。它不仅成为人们行为的价值尺度,而且以一种惯性延续下去。如南宋杭州的坊,仍是人们划分居住范围与城市社区的一个单位。《都城纪胜》云:“都城天街,旧自清河坊,南则呼南瓦,北谓之界北,中瓦前谓之五花儿中心,自五间楼北,至官巷南御街,两行多是上户金银钞引交易铺,仅百余家,门列金银及见钱,谓之看垛钱,此钱备入纳算请钞引,并请作匠炉韛纷纭无数,自融合坊北至市南坊,谓之珠子市头,如遇买卖,动以万数,间有府第富室质库十数处,皆不以贯万收质。”[8] 这显然是由几个行业相关的坊组成的商业区。

但是,宋朝的坊在熙宁朝行保甲法后已在管理上发生了变化,坊以上复设厢,各府“治地为坊,其郭外仍以乡统里。又分府城里为五厢,仍领坊”。[9] 而后,自元至明,坊的行政位次再作调整,元朝“改厢为隅,县各置隅,乡为都里、为鄙,俱以一二为次。府城四隅不隶于县,别置录事司掌之。”也就是,在城市中,于坊之上去厢代之为隅。“明罢录事司以四隅还县,而隅都之名不易。各县隅或领鄙,鄙或仍为里。然应役者,城皆曰坊长,乡皆曰里长。……县治所统,内曰隅,外曰都。”[10] 在这里,城市的坊里与乡村的乡里相对应,均为国家的基层管理组织。其区别在于“凡置之城市之内曰‘坊’,附城郭之外者曰‘厢’,……编户于郊外者曰‘乡’”。[11] 降及清代,这种“坊厢乡”的城乡划分方式依然被沿袭了下来,在地方府、州、县各大小城市之中,仍以“坊”为纲进行社区的规划。

可以说,坊乡都鄙是古代中国户籍乡里制度的延续,它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继承,正如明人所说:坊里,“古都鄙乡遂之遗也。”
所以,坊作为城市社区单位的名称没有改变,大小城市也多有坊的划分,所谓“坊里之分以定井疆”。城下有司、有坊,坊下有牌、有铺,或坊下即为街巷。城门之外为关厢。
自明代以来,北京便有五城与坊的划分,有文献记载曰:“京师虽设顺天府、大兴、宛平两县,而地方分属五城,每城有坊”。[13] 又曰:“明制,城之下,复分坊铺,坊有专名,……铺则以数十计”。[14] 城区的划分是管理的需要,而五城之分则是人们从儒家方位观念出发划分城市的习惯方式,所谓“唐麟德殿有三面,故称三殿,亦曰三院。今京都五城,兼中、东、西、南、北而言,盖即此意。”[15] 也就是说,五城即为五方之意、含东、西、南、北、中五个方位。
五城之下设坊,明代共计三十六坊,中城曰:南薰坊、澄清坊、明照坊、保大坊、仁寿坊、大时雍坊、小时雍坊、安福坊、积庆坊。
东城曰:明时坊、黄华坊、思城坊、南居贤坊、北居贤坊。
西城曰:阜财坊、咸宜坊、鸣玉坊、日中坊、金城坊、朝天坊、河漕西坊。
南城曰:正东坊、正西坊、正南坊、崇北坊、崇南坊、宣北坊、宣南坊、白纸坊。
北城曰:教忠坊、崇教坊、昭回坊、灵椿坊、金台坊、日忠坊、发祥坊”。

[16] 连附县宛平亦设坊。而且,北京的坊铺分布也系根据商业民居多少而不等,所谓“每坊铺舍多寡,视廛居有差。”[17] 如内城西城之阜财坊,在“宣武门里,顺城墙往西,过象房桥,安仁草场,至都城西南角”,其下“四牌二十铺”。南城正东坊,自“正阳门外东河沿,至崇文门外西河沿”,辖“八牌四十铺。”[18] 表现出,明代的北京城,“城内地方以坊为纲”的行政区划特征。

清代将明代的三十六坊的划分合并成八坊。其中,跨内外城的坊有五个,为中西坊、中东坊、崇南坊、正东坊、宣南坊;属于内城及关厢而与外城没有关连的坊有三个,为朝阳坊、关外坊、灵中坊(注,这八个坊,的区域,实际上就是八旗制度下八个旗各自的居住范围);清朝缩减后坊的区域过于庞大,明代的许多坊名仍然被当作一个地区的记忆符号被保存下来,如乾隆年间官修的《日下旧闻考》中仍按明代的坊列举各个辖区,按明代坊的划分排列城区街巷,兼议及掌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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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0-17
明北京城最初划分设立了三十六个坊。崇教坊是其中之一。因此坊内设国子监、文庙而得名。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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