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不同意结婚不给户口本怎么办

如题所述

一般来说,新人在办理结婚证的时候是需要提供户口本的,那么无户口本怎么办结婚证呢?通常没有户口本是无法进行婚姻登记的,但是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相关的户口证明,就可以办理结婚证了。但是无户口本千万不要伪造户口去办理婚姻登记。
一、无户口本不可以办结婚证
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的时候,需要身份证还有户口本,只要有一方无户口本的话,是不能办理结婚证的。
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的规定,没有户口本仅凭身份证是无法进行婚姻登记的。
二、无户口本怎么办结婚证
1、如果无户口本,但是想要办理结婚证,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户口证明,然后带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户口证明)到双方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
结婚证
没有户口本其实并不可怕,只要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户口证明就可以了,然后带男女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户口证明)到男女双方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
2、还有,值得注意的是,无户口本千万不要伪造户口去办理婚姻登记,根据我国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使用伪造的户口办理的的婚姻登记是可撤销婚姻的。
资料拓展: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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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2-03
故如父母不给户口本或户口本丢失,无法领取结婚证,可以持自己的身份证原件等有效证件到户籍地派出所、公安分局办证大厅或政务中心(因地而异)等出具加盖公章的户籍证明,并持户籍证明及其他证件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12-04
像这种情况,你只能多多去说服你父母,让男方表现好一点,这样子他们才会给你户口本,让你去结婚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12-08
父母不同意结婚就要让父母知道你深爱着对方,这辈子除非是和对方在一起,否则你不会对别的异性有任何的好感和想法。父母知道你们是真心相爱就会妥协的。
第4个回答  2021-12-08
你好,父母不同意结婚,不给户口本一定要有耐心地做工作才是正确的,一定要嫁给自己的真爱才会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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