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所需的证件有: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3。法定股东资格证书或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4。董事、监事、经理的工作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书;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7。住所使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