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利润和持续经营损益相等吗?

如题所述

不一定相等,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是对净利润项目金额做出进一步解释,即净利润中含有多少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
根据财会〔2017〕30号文,自2017年度财务报表起,新增“(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分别反映净利润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净利润和与终止经营相关的净利润;如为净亏损,以“-”号填列。该两个项目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相关规定分别列报。
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应当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拟结束使用而非出售的处置组满足终止经营定义中有关组成部分的条件的,应当自停止使用日起作为终止经营列报。企业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且该子公司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应当在合并利润表中列报相关终止经营损益。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将终止经营处置损益的调整金额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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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0-28
不一定相等,损益表中的本年累计数是当年形成的利润,利润分配的未分配利润还包含以前年度形成的利润,如果公司是第一年经营(当年注册的),这个数是相等的,除此之外都是不等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10-27
不相等,计算方法不一样
第3个回答  2020-09-13
不一定相等,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是对净利润项目金额做出进一步解释,即净利润中含有多少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
根据财会〔2017〕30号文,自2017年度财务报表起,新增“(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分别反映净利润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净利润和与终止经营相关的净利润;如为净亏损,以“-”号填列。该两个项目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相关规定分别列报。
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应当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拟结束使用而非出售的处置组满足终止经营定义中有关组成部分的条件的,应当自停止使用日起作为终止经营列报。企业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且该子公司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应当在合并利润表中列报相关终止经营损益。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将终止经营处置损益的调整金额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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