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在高速路三车追尾,我是最后一个车,交警部门判定我的全责(事故责任认定书尚未开具)。前面的奔驰的修理费逾十万,现在保险规定是肇事人先行赔付,然后凭修车发票再报销费用。但是我拿不出这些钱,请问有没有其他办法,例如申请保险先行赔付或者其他?谢谢。我买的是全险,包括不计免赔。
保险公司:人保。
在购买车险时建议选择服务质量比较好的车险公司,这样后续理赔也会比较便捷:
人保车险有提供先行赔付的服务,它的规定是这样的:发生不涉及人伤、物损且车辆损失在5000元(含)以下责任明确的单方事故时(仅限二类修理厂维修,且不涉及拆解),经客户同意,并现场提供驾驶证、行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与被保险人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完整信息的,我公司现场完成查勘、定损、赔款计算等工作,并通知财务部门向被保险人账户支付赔款。
它只提供5000元或以下金额的先行赔付,超过了5000元还是得按照正常流程才能获得理赔。
一般来说,车险的理赔有以下的步骤:
1.出险
一句话概括,只要是让保险公司掏钱给你修车,都可以叫做“出险”。
2.报案
有责任的一方负责拨打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报案,保险公司客服人员会告知理赔所需要的单证,并进行相应的理赔引导。
3.查勘定损
保险公司会派查勘员到事故现场进行查勘。
4.核价核损
保险公司核损员会审核查勘定损的合理性以及准确性。
5.递交理赔材料
理赔材料包括车辆的保单、行驶本、驾驶本、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及责任认定书,单方事故无需提交责任认定书。
如果涉及到人伤的,还需提供伤者的诊断证明及医疗费发票。
6.修车
7.领取理赔款
想再深入了解车险理赔的话,也可以移步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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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 学霸说保险官网
人保啊!三车都已经在分别的4S店修理了。
关键是对方不一定干啊,他也有风险嘛,如果他垫付了这十万,要是肇事人最后不给他,他岂不是哑巴吃黄连。
追答要跟对方车主协商的是他同意你一起去指定的维修点修理。赔付的钱是保险公司直接和维修点结算的,没有什么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