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由一个法人同两个股东组成,法人在公司筹备好后没在公司呆,由一个股东全权负责所有事务,公章法人章都在他手里,,这个股东年龄小是那种说话不算数的人,现在把公司不知折腾什么样了,他既不当法人也不撤公司,法人为了公司借外债五六万,请问法人可否为现在经营公司这个股东追回投资?若公司涉及法律责任此法人会牵连到什么问题?
此法人是我男朋友,因为公司借的外债要还怕连累我,现在要同我分手,泪求各位大师傅帮忙,万分感激!
,万分感激!
现在经营公司的这个股东不让注销公司,公司开了几个月以来也没有盈利,就怕他做什么违法的事情到时连累法人,法人要怎样保护自己?
追答可以要求对外转让股权,如果另一股东不同意转让,他应当出资购买。
在发生下列情况时,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散公司: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