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都的秋赏析

如题所述

读罢郁达夫的〈〈故都的秋〉〉,我被文章里那种浓浓的秋意所吸引,那里的秋雨,那里的秋蝉,那里的秋,一切一切,都是那么的迷人,那么的富有韵味,令人遐想无限。没错,南国的秋与北国的秋相比,真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 无论在中国古代或现代,颂赞秋的文字特别多。可我觉得写得最有味道的,还数郁达夫这篇《故都的秋》。这篇散文用平实质朴的语言向读者展示了北平的秋,其意境清静、幽远,令人感觉不到秋的萧萧与落寞,只是觉得北平的秋有花、有树、有秋雨、有秋蝉,还有秋天的果实。是那么的平常,可又那么充满生活气息,更可贵的是作者用那种充满诗情画意的笔调将其展现在读者面前,令人遐思无限。真恨不得插上一双翅膀飞到北平,飞进秋天。 从文章的一字一词,可以感受得出作者对北平秋天有着无限深厚的感情,作者“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表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正是在这种感情下,文章中的秋才被描绘那么细腻。在作者眼中,江南的秋只能感到“点点清凉,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于是,作者从多方面、多角度的让我们感受北平秋的味道。 “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作者从味觉,写出了茶的清醇,从视觉,写出了天空的高远,从听觉,写出了鸟声的清脆、环境的清幽。还从视觉,从触觉“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将日光的细碎表现得淋漓尽致。蓝天、白云、鸟鸣、日光,还衬上几朵蓝色或白色的牵牛花,再来几根疏疏落落的秋草作陪衬,北国秋的早晨简直舒适绝伦。在北国的槐树下,那落蕊铺满地,“脚踏上去,声音
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受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这从触觉上写出落蕊的细、软,从嗅觉上写出空气的清新,简直令人心旷神怡。“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令人觉得北平人的细腻,但又清闲;在不知不觉之中保持了一份心灵的宁静。 “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跟南方的蝉的烦躁的叫声相比,那些“衰弱”更令人有一种秋将冬至的感觉,更觉生命的可贵。北方的秋雨,也似乎比南方的下得奇,下得有味,下得更像样。雨声“息列索落”,使人置身于雨境,下雨后,都市闲人在雨后的斜桥影里,遇见熟人,说一句“唉,天可真凉了——”,“了”字拖得老高,老长,让人觉得北平人的悠闲中又不乏热情好客,显示出北方人冬之将至时一种特有的慵懒,颇具地方特色。
还的北方的果实,那可也是被作者描述得别具一番风情。对于故都的秋,作者“愿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人零头”。可见,北平的秋,真的令人流连忘返。
郁达夫的《故都的秋》,作者从视觉、听觉、嗅觉、味觉等多个角度将北平的秋展现得似乎真实但又充满梦幻色彩,似乎很近但又很远。表达了作者对平静、清幽、充满鸟语花香的生活的向往。读者从这里,感受了真正的郁达夫,真正的北国之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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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1-15
从文章标题就能看出,“故都的秋”是写景抒情散文。如何欣赏其中的景物描写?可以用理性的、分析的方法概括出“课文鉴赏说明”提及的五种景况,不过要注意让学生自己概括。也可以从审美的角度品赏出景物描写的精彩细腻。作者调动了多种感觉来描写景物,给读者以多方面的美的感受;所写之景,都是故都有代表性的,少而精。可见写景贵在精选,以一当十。在写法上,都非常具体,形象感很强,容易唤起读者的想像。可以鼓励用感性的、动情的读法,感悟出景物描写中渗透的浓浓情意。本文写景不是那种客观冷静式的,而是主观热情式的,学生应能较为容易地感悟出作者感情,例如“还有秋雨哩,北方的秋雨,也似乎比南方下得奇,下得有味,下得更像样”是一种提示,领起下文的来去匆匆的秋雨描写,这些提示话显然带着作者热情的赞美和浓浓的赏雨趣味。
第2个回答  2019-01-14
郁达夫的《故都的秋》用饱蘸情愫的柔毫,描画出一幅神韵清绝、典雅质朴、极具个性的北国秋色图。一切景语皆情语。郁达夫笔下故都之秋的独特色彩、音响、风姿……无一不是作者丰富细腻、富有个人特质的情感世界的折射。具体表现在以下列四个方面:
一、独特的故都情结
开篇,作者就述说“不远千里”上北平,只是“想饱尝一尝”“故都的秋味”。“饱尝”而不是浅尝辄止,可见作者对故都的秋情有独钟。为了表现这种深沉的向往、眷恋和赞美,作者运用了多种艺术手法。首先是对比烘托。“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这是一种欲抑先扬、似扬此而实扬彼的烘托法。作者通过一系列秋色、秋声、秋景、秋物的排比,从宏观上展示过去故都秋色的美丽醉人。文章的首尾都将北国之秋和江南之秋作了对比,且运用了独特的语句形式来强化对比的效果。例如结尾处的对比:(南国之秋)“比起北国的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作者运用排比、博喻辞格,精选四组在量与质上差别明显的事物,让读者品味到故都秋天淳厚、浓郁、鲜美的醉人特色,与作者那浓烈的挚爱产生共鸣。郁达夫一生短短的49年从未在北平久住,但他对北平总是一往情深,他在《北平的四季》中这样写道:“五六百年来文化所聚萃的北平,一年四季无一月不好的北平,我在遥忆,我也在深祝,祝她的平安进展,永久地为我们黄帝子孙所保有的旧都城!”由此可见,作者那么热忱地爱故都之秋,不只是单纯的恋秋情结,而是与爱“黄帝子孙”联系在一起的。
二、独特的平民意识
郁达夫落笔于“著着很厚的青布单衣或夹袄的都市闲人”,写他们雨过天晴时用“缓慢悠闲的声调”议论着秋雨秋意,作者此时的笔调是愉快轻松的,情感是亲切赞赏的(这“念错的歧韵,倒来得正好”嘛),表明作者很想像“都市闲人”那样过无所忧虑的生活。郁达夫把笔触定位在下层人民和他们的普通生活,于是,北平每座低矮的家屋内外,街道两旁的槐树前后,“像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秋蝉”,“茅房边上”的一株株枣树,都成了作者精心描绘的对象,这种与普通人的生活联系在一起的审美眼光,正是作者平民意识的艺术体现。
三、独特的“悲凉”心境
文章中故都之秋“悲凉”这一特征在作者心灵的投影是丰富而含蓄的。作者写牵牛花,“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这不仅是在表达自己的色彩爱好,更是在物化一种淡泊清冷的心境;作者看到扫街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竟会“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这些触景伤情、联想独特的文字,表现出一种孤寂、忧思的心绪。这里的景物完全情感化了。郁达夫在20世纪30年代的旧中国,颠沛流离,饱受人生愁苦与哀痛。所以此时的“悲凉”已是故都赏秋的心态与作者丰富的人生感悟的交融。我们不妨这样说,文章流露的“悲凉”--忧虑、孤独、落寞的心绪,正是特定的时代和社会风云在一位知识分子的心灵上投下的阴影--使读者品读时不免产生苦涩感的阴影。
四、独特的人文素养
文章的后半部分,插入了古今中外写秋诗文的说明和作者的议论。郁达夫是深受中国文化浸润的读书人,他把对故都之秋的独特感悟与中外名人诗文相沟通,纵横走笔,显示出深厚的人文素养和对秋文化的珍爱情感。郁达夫取文题《故都的秋》而不取《北平的秋》,就是因为“故都”较之“北平”更典雅,更有诗意,与“秋”结合,能暗含一种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相融合的境界。可以这样说,文题的这种珍爱秋文化的人文气息弥散在全文之中,值得我们细加品味。
第3个回答  2011-11-17
百度文库里有教案 很详细 我 看了。 很不错 你可以参考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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