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指南

如题所述

是为了规范云南省内成片开发活动的规划和实施,确保开发活动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持续性。
一、明确开发目标
编制开发方案的首要任务是明确开发目标。这包括确定开发区域的功能定位、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以及提出具体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目标。目标设定应充分考虑云南省的资源禀赋、环境容量和市场需求,确保目标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二、开展现状调研
在编制开发方案前,需要对开发区域进行深入的现状调研。调研内容应包括土地利用现状、产业发展现状、基础设施现状、生态环境现状等。通过调研,全面了解开发区域的优势和不足,为后续的方案编制提供基础数据和依据。
三、制定开发策略
基于现状调研的结果,制定符合开发目标和区域特点的开发策略。这包括土地利用策略、产业发展策略、生态保护策略等。策略制定应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利用、生态优先的原则,确保开发活动的可持续性。
四、编制实施方案
根据开发策略,编制具体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包括项目布局、建设时序、投资估算、效益分析等内容。编制实施方案时,应充分考虑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和社会接受度,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五、开展社会评价
为确保开发方案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应开展社会评价工作。社会评价应关注开发活动对当地居民、生态环境和社会稳定的影响,充分听取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开发方案符合社会公共利益。
综上所述:
云南省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指南为云南省内成片开发活动的规划和实施提供了系统性的指导。在编制开发方案时,应明确开发目标、开展现状调研、制定开发策略、编制实施方案并开展社会评价。通过遵循这一指南,可以确保开发活动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持续性,推动云南省的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七条规定: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市、镇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以及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
第二十二条规定:
制定城乡规划,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城乡规划中的有关内容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
第三条规定:
强化规划管控作用,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各类与土地利用相关的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所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安排。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多规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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