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自主招生详情

如题所述

大学自主招生简章正在等待教育部的审批 要到11月中旬公布,一般12月报名,通过初审的2月考试,成绩符合要求的会参加面试。

上一届的
浙江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和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我校2011年继续开展本科招生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并与上海交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清华大学合作进行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选拔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以及综合素质高,视野宽广、思想独立、勤于追索、勇于创新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报名采用中学推荐、学生自荐两种形式。浙江大学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宁缺勿滥。

  一、报名范围

  我校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理科在所有省份进行;文科在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19个省(市、自治区)进行。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登录“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AAA测试)报名系统”,请务必详细阅读报名步骤和考生须知,按照有关要求填写、提交信息。
  2、书面申请材料用标准A4纸,按下列次序装订,无需另制封面:
  a.《2011年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申请表》。申请表需由中学核实并加盖公章。
  b. 由本人亲笔撰写的个人陈述一份,字数在1500字以内。
  c. 高中三年学习成绩原始记录(班级成绩册)的复印件。
  d. 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

  3、材料邮寄:
  截止时间:2010年12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寄送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一A105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310058。(信封上请注明“自主生”字样。材料寄达情况可在“报名系统”查询,申请材料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三、选拔程序

  1、初审:我校成立专家评审组对合格的报名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参加AAA测试的学生名单。学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初审结果。

  2、统一学业能力测试:

  (1)通过初审的考生,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2)将在30个省(区、市)的33个城市设立考点,考生可就近自由选择,一经选择确认,不能更改。

  (3)考试科目

  文科:阅读与写作(200分)、数学(100分)、人文与社会(100分)。

  理科:阅读与写作(200分)、数学(100分)、自然科学(100分)。

  3、面试:

  我校将根据AAA测试成绩,按照“志愿优先、兼顾地区”的原则,统筹确定面试资格名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自主选拔资格认定

  1、根据有关自主选拔文件要求,我校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不超过当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根据考生AAA测试和面试成绩,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认自主选拔资格。我校与获得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签订书面协议。

  2、经确认后的考生名单,我校将报送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考生所在中学也应在校内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3、我校认定的自主生,均需参加2011年高考,且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A志愿)必须填报浙江大学。在高考录取时,按照与我校签订的书面协议,享受相应的优惠分值(10~40分)。

  五、工作时间表
  1、报名时间:2010年11月30日8时至12月30日22时。
  2、网上查询初审结果时间:2011年1月6日。
 3、网上确认考试截止时间:2011年1月16日。
  4、AAA测试时间:2月19日,详见“报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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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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