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督导问责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结合教育督导工作特点,制定的办法。《问责办法》共有六章、29条,着重从4个方面对教育督导问责作出了系统制度设计。
印发通知: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教育督导问责办法》的通知。
国教督〔202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办公厅: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压实教育督导问责制度,特制定《教育督导问责办法》。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