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糖耐一定要检查吗?妊娠期糖尿病孕妇都有什么反应?

如题所述

妊娠期葡萄糖耐量试验一项检测必须在妊娠24至28周进行试验,其定义是在任何时间的血糖水平或OGTT在2小时的血糖水平,即空腹8至10小时不进食任何能量摄入,在一天中的任何时间,无论最后一餐的时间和食物摄入量,通过使用75克无水葡萄糖负荷测量餐后1小时和餐后2小时的空腹血糖,空腹血糖应≤5. 1mmol/L,餐后一小时≤10.0mmol/L,餐后两小时≤8.5mmol/L如果血糖高于以上三个值,可以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

妊娠期糖尿病正常血糖达到一定程度时,不会有典型的症状,可能随着胎儿体重的增加而迟发,可出现吃东西时尿频,糖尿病的临床分期是在5月份的一段时间内,最初血糖正常,在血糖随着病情的发展而变化;首次出现空腹血糖或核后血糖升高,这还没有达到糖尿病的诊断标准,可能是糖耐量调节受损,包括空腹血糖受损。这两者也可能同时存在。


如果是糖耐量调节受损,代表介于正常血糖平衡和糖尿病高血糖代谢状态之间,也可称为糖尿病,早期达到糖尿病诊断标准后,有些患者可能通过控制饮食、运动和口服药物,而较少需要胰岛素控制血糖,但随着病情的进展。有些患者可能需要胰岛素来控制血糖,但不需要胰岛素来维持生命,而有些患者的胰岛功能被破坏或已经保存了少量的胰岛素,必须用胰岛素来维持生命,在糖尿病自然进展的任何阶段都有可能出现个别细胞对胰岛素产生抗体的提示。


对胎儿而言,产妇患妊娠期糖尿病可导致胎儿畸形,出现巨大儿或胎儿产伤。


若妊娠期糖尿病对胎盘功能产生影响,可造成胎儿生长受限,新生儿患肺透明薄膜病、电解质紊乱及高胆红素血症等。


因此,建议产妇进行糖耐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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