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连续五年亏损,但税法规定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现已超出5年,请问下一年如何计算所得税?

5年以后继续亏损,下一年怎么计算?

弥补亏损的年限定义:从有利润的那一年起,往前推5年弥补亏损。举例:2000年亏10万,2001年亏10万,2002年亏10万,2003年亏10万,2004年亏10万,2005年亏10万,2006年有利润100万,那么2006年往前推5年,即你公司可以拿2001年——2005年亏损共计50万弥补亏损(2000年亏的10万因为超过了5年,无法弥补了),所以2006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为:100万-50万=50万*25%=12.5万。

再举例:2000年亏10万,2001年亏10万,2002年亏10万,2003年亏10万,2004年亏10万,2005年亏10万,2006年有利润30万,那么2006年往前推5年,即你公司可以拿2001年——2003年亏损共计30万弥补亏损(2000年亏的10万因为超过了5年,无法弥补了),所以2006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为:30万-30万=0*25%=0万(弥补亏损后,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

而2004、2005年亏损的20万可以到有利润的那一年再弥补(同样不能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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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25
这是从所得税角度讲,5年之内可以用“税前”利润弥补。
如:
2000年发生的亏损,最晚可用2005年的“税前”利润弥补,如果到2005年还没有弥补完,那2006年实现利润时,应先计算交纳所得税,“税后”利润才可以继续弥补。这期间如果2001年也是亏损,那就顺延,可用税前利润弥补至2006年。实际上在2000年亏损未弥补完的情况下,按“先亏先补”来讲,是无法弥补2001年的亏损的。

注意这只是一个税法的概念,在会计处理中,是不用单独做凭证弥补的。结转利润后,会自动形成弥补。
第2个回答  2011-09-26
下一年不可抵扣往前推5年的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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