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桥西区婚姻登记处地址:新石中路377号桥西区市民服务中心B座3楼
电话:83810725
已经不在广平街和槐安路交口往南500米路东,石家庄市桥西区婚姻登记处于2017年3月1日搬迁了。
自2017年3月1日起,由桥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负责石家庄市(含辛集市)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工作。
扩展资料:
办理婚姻登记地点的要求: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不予办理婚姻登记的情况:
《婚姻登记条例》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参考资料来源:石家庄民政局-桥西区婚姻登记处
桥西区婚姻登记处地址:新石中路377号,桥西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桥西区婚姻登记处办公时间:
9月至次年5月:周一至周六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6月至8月:周一至周六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假日随国家放假安排调休)。
桥西区婚姻登记处受理条件:
1、双方至少有一方为本辖区常住户籍居民;
2、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
3、双方自愿结婚;男方已满22周岁、女方已满20周岁;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均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参考资料来源:河北政务服务网-结婚登记(内地居民,含复婚、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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