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连环追尾事故如何责任认定

高速公路上,我在行车道上正常行驶,前方一商品运输车突然急刹车。为了避免追尾,我急刹车并左打舵,变超车道并与一轿车 B 追尾。事后得知,超车道上先有一起交通事故。轿车 A 爆胎,轿车 B 追尾,A车被撞到行车道。事故发生后A、B轿车驾驶员均未摆放警示牌以及打开警示灯。此类事件,责任该怎样认定呢?

高速连环追尾责任的认定标准

(一) 刹车不及三车追尾的责任认定

一般的汽车追尾事故都由驾驶人观察不当,没有保持合理车距造成。在处理这一类较为简单的连环追尾事故时,交警首先会到场进行勘查,随后根据当事人的陈述进行多方取证。在进行事故认定时,当事人陈述基本一致的连环追尾一般以“撞几下来定责”。

(二) 高速路上五车追尾责任认定

汽车发生连环追尾,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尤其是高速路面上的连环追尾。一般情况下,五车以上连环追尾,第一辆车通常情况下没有责任,最后一辆车基本会被判定负主要责任。

当然,这并不是“铁律”,如果追尾事故由第一辆车违章驾驶,比如:高速违规倒车、强行变道等原因造成,那么第一辆车也会被被判定有责。

连环追尾事故在5辆以上的事故,事故可以分割成单一事故就按双车事故进行判定; 如果多方陈述有出入,则通常按照“后车赔偿前车车尾、同时赔偿自己车头”的原则进行赔偿认定。如果出现复杂情况,则按照实际情况认定追尾责任。

(三) 变道引发追尾的责任认定

一般情况下,车辆变道要给变道后后方的车辆留够足够的安全距离,如果前车变道未给后车留够足够的安全距离,导致追尾事故的发生,那么前车将要负主要以上的责任。

简单来说,交警在执法的过程中,判断的标准就是,前车到底有无过错。如果前车正常变道,并无违法行为,后车车速过快,或者没有保证安全距离,导致追尾,那么后车肯定是负有主要责任甚至是全责的。

在实际追尾事故的判断中,现场处理事故的交警,会根据实际现场勘查情况,刹车痕迹等,进行一个判断。如果是前车强行变道,并没有给后方车辆留出安全距离,导致车辆追尾,那么距离越近责任越大。

如果是地面道路,在虚线的情况下,可以正常变道,但是要给后车留够安全距离; 在白实线的情况下,禁止变道,如果在白实线强行变道,导致后车追尾,那么前车就会负主要以上的责任。当然,多车连环追尾事故,在交警勘查现场和当事人陈述后仍然无法明确主次责任认定的,交警部门会进行特殊认定,就是直接不认定,直接由事故当事人前往各自保险公司理赔。

(四) 追尾责任认定没有定律可循 建议车主买商业三者险

车辆连环追尾事故没有“一刀切”的事故判定法则,都需要交警现场勘查后进行主次责任的认定。一旦发生连环车祸,损失动辄上万,而要是不小心撞了奔驰、宝马等豪车,赔付可能就要“砸锅卖铁”了。车主在购买车辆保险时,最好买足商业三者险,以此转移车主的风险。

以上就是高速连环追尾责任的认定标准,您可以好好看看。认定追尾责任不能采取“一刀切”的方法,没有具体定理可循,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希望这些内容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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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6-07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划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8、逆向行驶的;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第2个回答  2011-09-22
山东交通出行网帮您分析下:这个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你的车没有违法行为,不同情况的追尾责任认定还不一样,关于追尾责任认定的详细分析,以下种情况: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交通警察会根据现场测算出当时你的大概速度,是否超速等。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需要考虑到事故各方是否存在交通违法行为,是否遵守路权原则等等,从您的表述来看,事故是发生在高速公路上,我们对事故现场的情况不了解,也没有听过事故各方当事人陈述,所以我们也不能轻易对该起事故的责任作出认定。我们建议,如果对事故的认定存在异议的,可以向上级(地、市)公安机关提出事故复核,或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判定。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相关规定:第五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调查取证完毕后,应当在十日内明确当事人的事故责任,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第五十八条 因交通事故当事人处于抢救或者昏迷状态等特殊原因,无法收集当事人证据且无其他证据证明交通事故事实时,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交通事故认定的时限可中止计算,但中止的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十日。还请您耐心等待一下。所有这些应当具体看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来解决。更多山东高速路况信息资讯请登录山东交通出行网。追问

事故发生在高速公路上而且是白天
前车是追尾后驾驶员未第一时间摆放警示牌 驾驶员只打了报警电话
我车与前车发生事故前 前车驾驶员是有时间摆放警示牌的

第3个回答  2011-09-27
对于您说明的情况,我们也只能提供一个建议,具体事故处理,还是由交警执法部门来作出合理处置...关注山东高速路况,就上山东交通出行网!享受生活,快乐出行,祝您一路平安!
第4个回答  2022-06-24
高速路上连续追尾。那辆车是主责。
是最后一辆车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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