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经济学 四部门经济收入构成

高鸿业版的宏观经济学里 Y=C+S+T+Kr 中 为什么要算入本国居民对外国人的转移支付而不是本国居民得到的收入?这样的话那岂不是算的是支出而不是收入? 还有I=S+(T-G)+(M-X+Kr)中 为什么算的是外国对本国的收入而不是本国对外国的收入? 求解!谢谢各位大师!!

首先,你没理解它书里的意思,也就是你没明白支出法和收入法的出发点是哪里。支出法,定义你可以自己在书里找,通俗点说,就是你这个社会生产了最终产品,这些东西就是GDP,我花钱来买,花的钱的多少就是GDP的衡量。而收入法,就是你说那个式子,等式右边各个项不是指各部门的收入,这点你一定要明白,比如C不是指居民的收入,它是指收入花在哪了,所以公式右边是指收入花在哪些方面了,四部门中,我的收入一部分用来消费,一部分用来存着,一部分用来交税,还有些给外国捐款了,所有加起来就是我的收入,这些收入等于我的GDP。“这样的话那岂不是算的是支出而不是收入?”你这句问的,是收入怎么来的而不是怎么花的,照你的意思,那这公式就不是这样了,应该是Y=工资+利息+利润+……。希望说的这些能让你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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