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立网逃的标准

如题所述

立网逃的标准:司法机关已批准或决定逮捕、刑事拘留和有证据证明已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逃离居住地、监视地、作案地,经办案机关抓捕未归案的,以及从看守、劳改、劳教场所脱逃的犯罪嫌疑人、罪犯或劳教人员。

网上追逃的条件:

1、是刑事犯罪

2、犯罪事实清楚

3、案犯在逃,符合这三个条件就能上网通缉

并不是说大家都可以从网络上就可以看到所有通缉犯的资料。一般只有部分A、B级通缉犯。

网上通缉令是公安内部使用,不对整个互联网开放。

网上追逃,是指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在日常公安业务工作中,发挥各自的职责优势,发现可疑人员时,及时与公安网“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或“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光盘”进行快速查询、比对、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员的侦查机制。

扩展资料:

国家法律立网逃的具体程序

上网程序,对符合上网条件的在逃人员 , 立案单位要详细填写《在逃人员信息登记 / 撤销表》中“在逃人员信息登记”部分内容,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在逃人员法律文书原件(拘留证或逮捕证)一并交给同级刑侦部门。

由刑侦部门将在逃人员信息录入《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进行网上追逃。立案单位在工作中又发现新信息的,要立即提交刑侦部门进行修改、补充。

撤网程序,在逃人员被抓获后, 立案地公安机关对抓获的在逃人员要认真核对,并于押解回立案地之日起48小时内办理撤销手续。

撤网时,立案单位要详细填写《在逃人员信息登记 / 撤销表》中“在逃人员信息撤销”部分内容,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交给同级刑侦部门,由刑侦部门将在逃人员信息从《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进行撤销录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网上追逃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2-23

立网逃的标准:司法机关已批准或决定逮捕、刑事拘留和有证据证明已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逃离居住地、监视地、作案地,经办案机关抓捕未归案的,以及从看守、劳改、劳教场所脱逃的犯罪嫌疑人、罪犯或劳教人员。

网上追逃的条件:

1、是刑事犯罪

2、犯罪事实清楚

3、案犯在逃,符合这三个条件就能上网通缉

并不是说大家都可以从网络上就可以看到所有通缉犯的资料。一般只有部分A、B级通缉犯。

网上通缉令是公安内部使用,不对整个互联网开放。

网上追逃,是指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在日常公安业务工作中,发挥各自的职责优势,发现可疑人员时,及时与公安网“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或“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光盘”进行快速查询、比对、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员的侦查机制。

扩展资料:

清网行动”多警种、部门齐心协力抓逃

“‘清网行动’的优势在于‘全国动’、‘全警动’、‘全民动’,在全国各地、在现实世界和网络虚拟世界布下一张追捕在逃人员的大网。

”公安部“清网行动”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指出,如果哪个地方、哪个警种掉了链子,势必就会出现追逃洼地。

许多在逃人员潜逃程度深、反侦查意识强,从已经抓获的A级通缉令通缉的在逃人员宋涛、周龙斌等犯罪嫌疑人的情况来看,仅一地公安机关、个别警种发力,难有大起色、大收获。

“清网行动”中,全国“一盘棋”思想得到切实执行,避免了 “一个地方热,另一个地方冷”情况的出现。

治安、刑侦、经侦、公安监管等部门,依托各自特长和优势,全力投入到 “清网行动”中来。铁路、民航、交通等部门公安机关同步而动,与全国地方公安密切配合,织起了一个立体追逃网络。

各地公安机关依据当地特点,出台了各具特色的抓逃办法。湖南省各警种部门全面落实“先查后审”、“先查后批”、“先查后办”职责。

对日常执法执勤和侦查办案中抓获、审查、拘押的违法犯罪人员以及到公安机关办证、办事人员,坚持“逢案必查”、“逢人必查”、“逢证必查”,形成了全警立足本职本岗抓逃的良好格局。

河南省则对每名网上在逃人员落实“一名分包领导、一套行动方案、一份在逃人员档案、一个抓捕小组、一项保障机制”的制度,做到层层有责任、人人有任务,充分运用网上作战等手段,对各类网上在逃人员形成合围之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网上追逃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公安部:“清网行动”网上在逃人员下降率达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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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2-13

网上追逃人员的标准范围包括:

司法机关已批准或决定逮捕、刑事拘留和有证据证明已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逃离居住地、监视地、作案地,经办案机关抓捕未归案的,以及从看守、劳改、劳教场所脱逃的犯罪嫌疑人、罪犯或劳教人员。

网上追逃的条件:

1、是刑事犯罪

2、犯罪事实清楚

3、案犯在逃,符合这三个条件就能上网通缉

并不是说大家都可以从网络上就可以看到所有通缉犯的资料。一般只有部分A、B级通缉犯。

网上通缉令是公安内部使用,不对整个互联网开放。

公安机关在网上追逃中逐步形成的普遍做法是: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后,发现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可以对在逃的犯罪嫌疑人签发拘留证,将其基本情况和拘留证上网,这样无论犯罪嫌疑人逃到何处,只要当地公安机关发现踪迹,就能将其就地羁押。

通常的程序是抓获地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地公安机关,犯罪地公安机关将签发的拘留证传真给抓获地的公安机关,抓获地公安机关将传真件报经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直接将犯罪嫌疑人羁押在当地看守所。

等犯罪地公安机关来人将犯罪嫌疑人带回关押后,再让犯罪嫌疑人在拘留证上签字,履行法律规定的告知本人诉讼权利、通知家属等项职责。

扩展资料:

各地、各警种“一把手”的重视,是“清网行动”取得重大突破的前提和必要条件。以辽宁省为例,“清网行动”前,该省因网上在逃人员数量大,是追逃重点省份之一,但辽宁省提前就实现了行动前网上在逃人员下降率达50%的目标,成为行动中首个获公安部通令嘉奖的省级公安机关。

其主要做法就是党委、政府重视,将专项行动上升为党委、政府行为;副省长、公安厅厅长薛恒任“清网行动”领导小组组长,5名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全力推进。

无论从各级公安机关受理的举报投诉看,还是从“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中群众提出的意见看,要求公安机关尽快抓捕犯罪嫌疑人,都是群众反映最集中的突出问题之一。“清网行动”正是为民之举。

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清网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基本都是公安厅局“一把手”。在贵州,省委政法委、省高法、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财政厅各一名副职领导任 “清网行动”领导小组副组长;

在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梁伟发担任“清网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其他9名厅领导任副组长;

在北京,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市局“清网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傅政华要求“北京要走在全国最前列”;

在黑龙江,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孙永波要求,必须以战时的状态、战时的标准、战时的纪律和超常的决心、超常的举措、超常的力度,破釜沉舟,背水一战;

在浙江,新任公安厅厅长孙建国履新第一天即到“清网办”视察。

在地市级、县级公安机关,在各警种、部门,“一把手”更是强力推进“清网行动”。

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建立了奖惩机制,对战绩显著的领导干部和民警及时表彰奖励,对打不开局面的单位负责人落实谈话制度、采取组织措施;

河南省南阳市公安局规定,排名末位的单位 “一把手”要在全市讲评大会上做检查,连续3次排名末位的“一把手”脱离工作岗位专职追逃,直至引咎辞职或免职;

湖南省株洲市公安局已对战绩靠后的3个县级公安局进行挂牌督导,先后有16名所队长被诫勉谈话,5名所队长被停止执行职务专司追逃;

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在8月共召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4次,工作调度会5次,工作例会6次,专题研究、讨论、调度全局“清网行动”工作,使分局排名从7月底的全省倒数第二跃升至9月初的全省第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网上追逃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公安部:“清网行动”网上在逃人员下降率达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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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9-02-11

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公安部关于修改刑事案件破案标准的通知》(公通字〔1998〕1号)精神,在破案统计、侦查部门破案成绩考核、刑警中队等级评定等工作中都要严格执行这个破案标准:

一人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必须抓获;二人以上共同作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必须抓获;犯罪集团作案的,首要分子和主要实施犯罪的嫌疑人必须抓获。

要把缉捕在逃人员作为侦查办案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坚决纠正"重破案、轻追逃"的错误倾向,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提高侦查破案水平,及时抓获更多的犯罪嫌疑人,减少在逃人员的产生。

扩展资料:

1、上网程序

对符合上网条件的在逃人员 , 立案单位要详细填写《在逃人员信息登记 / 撤销表》中“在逃人员信息登记”部分内容,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在逃人员法律文书原件(拘留证或逮捕证)一并交给同级刑侦部门。

由刑侦部门将在逃人员信息录入《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进行网上追逃。立案单位在工作中又发现新信息的,要立即提交刑侦部门进行修改、补充。

2、撤网程序

在逃人员被抓获后, 立案地公安机关对抓获的在逃人员要认真核对,并于押解回立案地之日起48小时内办理撤销手续。撤网时,立案单位要详细填写《在逃人员信息登记 / 撤销表》中“在逃人员信息撤销”部分内容。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交给同级刑侦部门,由刑侦部门将在逃人员信息从《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进行撤销录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网上追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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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2
  立为网上追逃的条件由办案机关掌据,只要其具有违法犯罪事实,负案逃脱于公安机关的侦察与追捕对象,都可以列为网上追逃对象,与通缉令不是同一层次。

  网上追逃,是通过公安内网发布在逃人员信息的方式,抓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的一种行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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