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后购买一房,房产证是女方姓名,男方死亡后,男方子女要求分割房产,女方不同意

再婚夫妻在婚后购买一房,房产证是女方姓名,男方死亡后,男方子女要求分割房产,女方没有其他住所不同意,如果女方一直在此房居住到去世后,男方子女还有继承权吗?

再婚夫妻在婚后购买的房子,尽管房产证是女方姓名,但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男方死亡后,男方子女有权要求分割该房产,但需要在按照《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继承后进行。女方没有其他住所不同意,如果女方一直在此房居住到去世后,男方子女还有权继承,但不能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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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0-01
如果男方没留什么遗瞩,女方百年后他们有这个权力与女方子女分财产,应该是平等的(根据目前的新政策)不管是女方一个人的名子,但是是双方再婚后共同购买的。属共同财产。
第2个回答  2011-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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