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没有必要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
第五章:城市供水设施维护
第二十七条: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对其管理的城市供水的专用水库、引水渠道、取水口、泵站、井群、输(配)水管网、进户总水表、净(配)水厂、公共水站等设施,应当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安全运行。
http://www.hbhgwater.com/Article/zcfg/gjfg/200606/68.html可见,进户总水表是由供水企业管理,因此,水表出了问题,应该由供水企业进行负责,而不是用户进行负责.
你可以问问收水费的人下面几个问题,让他提出证据,证明少交的水费是怎么计算出的.
水表不是在自来水公司买的吗?
水表走得少的依据是什么?有没有经过计量部门检定?
水厂说一年半来都少付了,这一年半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如果他们在一年半前就知道,为什么不主动换?
即使是水表计量不准确,有什么理由认为它是从一年半前开始就不准的,为什么不可以是上个月才开始不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