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离职后的一个月内是否允许休?

我在一家广告公司工作,由于工作繁忙,经常加班。公司许诺加班给调休,我已经累计20余天的调休。昨天接到公司通知,说申请离职后的交接期内,不允许调休,而且有法规规定,不知道是否属实,请高人帮忙

这个法律法规是没有规定的,其实你要求调休也合情合理合法,如果单位用公司规章制度来压你的话,那么既然单位不允许调休,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关于加班工资支付的规定,就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并在办理离职的时候结清,如果单位不支付的话可以去申请仲裁主张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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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30
这个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在没有办理离职手续前你与公司还是存在劳动关系的,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果公司没有批准调休那么你应当上班,并办理工作交接、追问

那请问,如果在我离职后,这20多天的加班时间是否应这算加班工资给我发放?

第2个回答  2011-09-30
是这样的,要是你什么辞职,那么在一个月的时间内,你休息多少天,(包括请假)你都要补上的,直到做满30天。
第3个回答  2011-10-11
允许,必须得到公司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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