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办公室 房屋征收是做什么工作的呢?

如题所述

房屋征收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我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和政策;

2、对房屋征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编制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

3、组织全市跨区大型项目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4、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费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进行监督;

6、负责核实、处理违反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行为;

7、对各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扩展资料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第十一、十二、十三、十五、十六条、二十四确定

1、确定征收范围,禁止建设和停办各类手续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2、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3、修改和听证: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5、补偿资金验收: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6、调查登记公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7、对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8、作出征收决定并公告: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参考资料:房屋征收办公室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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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14

房屋征收部门,是指由市、县级确定,依法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机构。房屋征收部门有权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具体的征收补偿工作,对其监督,并为其承担法律后果。

房屋征收是指由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建部门在摸底立项的基础上对居民百姓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回收。

房屋征收部门是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扩展资料:

房屋征收法定条件

根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第八、第九条确定

1、征收范围属于国有土地。

2、因公共利益需要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3、符合四规划一计划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房屋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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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5-24
房屋征收办公室一般属于政府机关,是事业单位,待遇应该不错,要比国有企业好
房屋征收办公室是根据新拆迁法,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而设的一个部门。功能上和以前的拆迁办是一个性质的。 住建局设一个房屋征收办公室,作为局管理部门对下设的房屋征收具体实施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处理投诉信访等工作。也有的市区局房屋征收办公室就是负责房屋征收具体工作。职能就是房屋征收从调查、评估、制订方案、论证、组织实施补补偿工作。
市房屋征收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起草本中心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范性文件;
2、编制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年度计划,收集、汇总中心城市房屋征收项目,并分期分批下达给新罗区组织实施;
3、制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发布实施;
4、项目单位报送材料完整,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满30天后,拟定房屋征收决定报市政府审定后,由市政府发布;
5、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并对委托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一是实行政策执行标准的监督,二是资金使用的监督,三是征收与补偿全过程的跟踪监督,四是业务实施进度、质量的监督);
6、管理支付补偿资金,建立专门账户,管理征收项目的补偿资金,征收协议签订后,由市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支付给被征收人。
7、组织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结果;
8、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相关手续;
9、与被征收入签订补偿协议;与被征收入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报请市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
10、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3
房屋征收办公室是根据新拆迁法,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而设的一个部门。功能上和以前的拆迁办是一个性质的。
因为其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所以才把拆迁办更名为房征办。追问

要是在那上班具体是做什么工作呢?能说的具体点么~

追答

1.负责全市国有土地上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按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审核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发布拆迁公告。
2.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3.组织编制市城市房屋拆迁计划。
4.负责拟拆迁地块拆迁补偿安置成本的测算认定工作。
5.对全市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动态考核管理;对全市房屋拆迁估价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6.依法对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对全市房屋拆迁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调查处理违法、违规拆迁。
7.组织重要建设项目和城市综合开发区域的拆迁安置工作。
8.调解、裁决拆迁补偿安置纠纷。
9.负责城市房屋拆迁档案管理工作。
把里面拆迁管理换成“房屋征收和补偿”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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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1-09-21
摸底丈量 下房屋征收公告和房屋征收决定意见后,必须要去老百姓家摸底,看一下房子都有什么,这个时候有老百姓家正盖房子的,或者没有的,记录、照相下现在拥有的房子和数据并让老百姓签字画押。
房产确权 找房管所、土地局等有关部门,让对方说出哪个是有房照的,哪个是无房照的,房照写的是谁的名字,并且给予确认,确认补偿人是谁。
法律宣传、实际上就是和老百姓谈判的
协议合同 就是专门填写协议的。
档案管理 管理协议档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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