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份 我跟一辆摩托车 发生事故 我(汽车)转弯 他(摩托)直行 过了一个星期以后 警察叫我们双方去和解 让他先去取摩托 然后我给他修摩托 (我全责) 我去给修摩托 花了1750 我交完修理费 准备去和解 这时候他不同意和解了 说医药费 误工费少 让我在给他1500 我不同意 他说要起诉我 我就去摩托修理厂告诉老板 我不到厂不准给他摩托 到现在已经3个月了,我想问大家 正常的法力程序上 摩托在这种情况下应该给他吗?? 我现在应该怎么做 我只能拿摩托催他快点起诉
我说的就是保险公司给定到损 保险公司给到医药费什么到他嫌少 才不同意和解 他不和解我就没法去找保险公司报销
追答老实说,现在的保险公司普遍定损额度较低,不能保证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你的事情只有先和保险公司沟通,增加定损额度,其次和对方协商处理,尽量和解吧!走法律途径费事费时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该保持好现场并且报警,有人员受伤拨打120(送院治疗)及时救治伤员,驾驶机动车上路要有先让,先慢,先停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