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年初进入工作单位后,领导谈话,半强制签了三年的合同,工作期间总是加班还没有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和周未加班也没有按照国家要求,只支付了当天(和平常)一样的工资,现在由于身体原因无法正常工作,想要辞职,但听前辈说,如果辞职,老板会翻脸,这半个月的工资会打水漂(我们是十五号发工资),求前辈帮忙,我该怎么办才能保证自己的权益不受到损害,得到该得的工资。
企业HR经理人谢炳城认为:
1、辞职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是法律适格主体,双方是平等的,劳动者只需按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即可离职,不需经过用人单位批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办理离职手续,包括结清工资、清算双方债权债务、出具离职证明、办理社保相关手续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克扣劳动者工资或其他方式阻止劳动者离职的,劳动者可以向属地劳动监察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相关权利。
2、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具体期限以及劳动合同的所有内容,均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在实际操作中,都是用人单位提出具体约定(包括期限)并提供纸质劳动合同文本,劳动者如果不同意约定内容,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则可以以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只要劳动者一旦同意签订,则视为双方协商一致,不存在“半强制”的说法,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情形者除外。
通俗地说就是,你按规定提前提交辞职信,并做好工作交接,到期后,你可以离职,同时要求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单位不办理或克扣你工资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申请劳动仲裁。
这里有几个要点需提醒你:
1、你提交的书面辞职信,怕单位赖账说没收到,所以你交辞职信时最好有第三人在场,人越多越好,比如在大办公室当着众人的面向单位负责人当面提交,交辞职时嘴上要大声说“张总,这是我的辞职信,我将在一个月后离职,请您安排人员进行工作交接”,故意让大家都听到。
2、辞职后,劳动合同依然有效,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叫你提前或延后离职,当然,你同意提前或延后离职的除外。
3、劳动者辞职后,有交接工作的义务,用人单位安排人员接手你工作时,你应当认真交接。
4、为防用人单位耍赖,建议你做好证据收集和保全,比如,跟领导谈话时用手机录音、保存好工衣工牌(可拍照)、保存好工资条、保存后劳动合同、在车间跟同事拍照(要有车间背景并穿着工衣)、平时进入单位时要有意对着监控录像让其录到你的正面,等等。这些证据以后可以作为打官司时使用。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追问按现在的情况,辞职信是要交给主管还是直接交给老板,如果在提交辞职信后的一个月存在刻意为难和克扣工资的现象要怎么处理?
追答1、是交给老板还是交给主管,我不知道你们单位有多大,通常是交给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小单位也可以直接交给老板。
2、你说该怎么办?我上面不是说过了么,你看不懂?
明白了,谢谢。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