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得分清一下你与驾驶员是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2、根据基本情况你是个人聘请的人员,主体上你也没有营业执照,不是一项长期稳定的工作。个人雇工与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其主要区别就在于两者雇主的主体不同,前者为非用人单位(含一般个人),后者为用人单位。你们应该是雇佣关系,驾驶员是你的雇工。在雇佣法律关系中,雇员只有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才承担赔偿责任。驾驶员在回家路上,不属于雇佣活动中,所以雇主不应承担责任。
3、如果你担心是劳动关系而是工伤,那么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机动车撞行人,大多情况下车主是主要责任,其中车主行车证、驾驶证是否两全等,所以,也不是工伤。而且这首先要认定是劳动关系。
4、个人认为你们是雇佣关系,但在分清没有赔偿责任的基础上,可以考虑给予人道的帮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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