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觉得巴黎和约并不苛刻,中国只是把山东特权转让给日本而已,对比二战被迫承认外蒙duli(外蒙多大地方山东才多大)一鸦二鸦甲午的割地-赔款,这已经是很大外交胜利了,为什么还有人不满意?第二,反 动军阀为什么不把学生们直接屠 杀了拉到,而是允许他们游-行-示-威,好容易抓了周 恩 来还给他好吃好喝好招待?第三,章宗祥只是奉命签署了二十一条而已,学生们至于冲击他家打 砸 抢 烧的吗,那时候大学生素质这么差劲吗?另外这种行为哪国都是违法,怎么还会得到警察的纵容?
难道那时候没有法律,学生们有权利在法庭宣判前就动用私刑?这决不是正义的力量,学生们不管为了什么破坏社会稳定影响人们生活就是寻衅滋事。而且对比二战后的结局这不是胜利吗?
追答国家都要灭亡了 何来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