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医院上班是如何规定的?拜托各位了 3Q

如题所述

1. 劳动法规定,医院员工的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2. 超过48小时的工作时间被视为加班,用人单位必须在员工同意的情况下安排加班,并支付加班费。
3. 在非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也应给予员工补休。
4. 医院中某些班次,如晚间9点后可以休息的班次,不应被视为24小时连续工作。
5. 医院对医师的24小时留院规定通常是为了教育培训,这不属于劳动法调整的范围。
6. 对于护士而言,如果班次明显减少了休息时间,这可能是不合理的规定。
7. 应当与护士长沟通,明确劳动法的规定,以纠正可能存在的误解和不合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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