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辞退员工

如题所述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九条、四十条和四十一条做了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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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08
一旦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hr绝对是干这活的主力军。
一路走来,对于“辞退”员工这活,善世总结出:2个原则+1个基础+1个关键+1个目的:2个原则:一定把公司的风险降得小小的,一定要考虑员工的利益。1个基础:你的个人信服度。1个关键:沟通1个目的:把不美好的事尽量办美好、办和谐,场面不要难看,不要弄得披头散发,我们要做有水平的hr。
基于2+1+1+1,解除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善世几乎只用两种姿势:1.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签订协议书,一般给经济补偿金。
第2个回答  2015-05-02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九条、四十条和四十一条做了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3个回答  2017-08-04
辞退员工的时机很关键
安排如此晦气的谈话,管理者一定要选择好对话的时机。这不单单是为了对方着想,同时更是为了管理者自己考虑。试想:
如果你欲快刀斩乱麻,想在“十一”国庆节之前就请张三“夹起皮包走路”。于是,你便在“十一”长假的前一天找到张三,此时办公室里其他人都在高高兴兴地准备回家度“黄金周”,而张三也是在正侃得口沫横飞的时候被你一脸严肃地叫到了经理办公室。接下来便是一盆冰水迎头而下……
换了你,你会怎么样?
就算张三没有当即发作,立刻歇斯底里,和你大喊大叫。那么,当他失魂落魄地和其他兴高采烈的员工一起走出公司大楼的时候,眼见那种强烈的反差与对比,难道你就没有隐隐的不安吗?要知道,如果这位被解雇的张三气恼、懊丧的心情在此后的几天长假中找不到排遣的话,你可能会是他最好的发泄口哟!就算你拿准张三不具备这样的杀伤力,那么让他在本该快快乐乐过节的时候却收到你的退场券,你在做人方面是不是有失厚道呢?

是不是该让他体面地走开(2)
所以,请人走路,最好也要选个“黄道吉日”。
比方,在绩效考核之后,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予以淘汰无可厚非,即使员工不能对此“认赌服输”,但也不至于反应太过激烈;企业面临困境,效益、业绩不好时裁员也是师出有名,在情理之中;另外,季节型裁员也不失为一种明智的做法。在旺季大量用人,在淡季大量裁人,在大环境的影响下,可以缓冲被辞退者的心理冲击,而且人才流动频繁时期,也易于被辞退者重新找到工作。
总之,虽然辞退员工的最佳时机并无一定之规,但是总的一条原则应该坚守,那就是何时处理最富有人情味,最能缓冲员工的心理冲突,就何时来解决这件事。
● 场合也很重要
公布这样的坏消息,最好是在会议室、休息室或者管理者的办公室里,在没有第三者打扰的情况下。因为在办公环境下,人们更容易保持理性和冷静。同时,办公室环境也可以提醒管理者:在富于人情味地处理这件事的前提下,尽量要公事公办。不要出于同情或为了缓和尴尬,说出一些不该说的话或做出一些不应有的举动。当然,也许你想让坏消息来得轻松点,于是找一家餐馆或酒吧来谈这件事。这看上去似乎是很有同情心的表现。不过,你同时也要做好这样的精神准备:在酒精的怂恿之下,对方酒后失德,或你酒后失控,即便是没喝出什么乱子来,会不会有这样一种可能:第二天早上宿醉将消时,你突然想到该说的话却没说出口?或者对方借着酒力把你这个上司拉作朋友,百般乞求再给一次机会?想来这种情形发生在办公室就已然很难应付,如果在社交场合遭遇此种尴尬就更加无可奈何了吧?
● 态度明朗,不让对方产生错觉
这样的面谈,尴尬在所难免。但是管理者不必因此在谈话中绕弯子,兜圈子,避重就轻,打哈哈地聊一些看似轻松却与主题无关的话题。而是应该等员工在管理者对面坐定后,直奔主题,三言两语向对方交代清楚公司的裁员决定。当然,表达上要富有人情味,但态度必须明朗。应该让对方意识到,你所传达的决定是最后的决定,不容争论,更没有商量的余地。
在谈话中,管理者不必为避免难堪而推脱责任,说这个决定是别的某个人做的,即便事实如此,也不必以实相告。因为那极有可能会让这位暴怒或郁闷至极的前雇员闯到那位主管办公室里纠缠不休,或者心存一线希望,做毫无意义的多方游说。也要避免好心的、但却毫无意义的安慰。比如:“你不干这个会更好”、“你很快就会找到更好的工作”等等,这些话不但起不到安抚对方的作用,而且还会徒然让对方认为你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甚至因此激怒被解雇的人。与之相反,在辞退员工的面谈中,为离职者提供一些有价值的职业发展建议,倒不失为一种得体而有益的方式。
● 斟酌谈话内容,控制好谈话时间
宣布辞退消息和辞退面谈的时间不宜过长,有专家建议最好控制在15~30分钟左右。
管理者把辞退的原因解释清楚就可以了,要尽量避免面谈时间拖得过长。因为时间过长,很有可能让管理者疲于应付,导致情绪失控或者言多必失,说出“我也不想你走,但是上面决心已定”之类的话来。请记住!你是代表公司来宣布这个决定的。说这种话既帮不了他,反而使他心存让公司收回成命的幻想,不利于他坦然接受被解雇的现实,管理者这么说同时也是在给自己找麻烦。
在谈及解雇原因时,管理者应注重摆事实,而不要对员工的人格进行攻击,说出“你能力太差”“你个性太强,不善于合作”之类的话来;也不应谈及任何有关员工的年龄、性别、生理缺陷的事情。这么做将会伤及员工的人格尊严,会让对方以为,公司是出于某种歧视才解雇他的,搞不好还会让公司遭遇严重的法律诉讼。
即便是摆事实,管理者最好也不要以“因为你的表现,不配在公司留用”为由头。特别是那些与员工表现无关的裁员行动,管理者只需强调:基于经济不景气或结构调整等客观原因不得不裁员,请员工不要怀疑自己的能力和表现,帮助他们正视自己以及被解雇这件事。即使是因为其表现不好而辞退该员工,管理者也没必要在这个时候打击他。管理者可以尽量婉转地说,“不是你不行,而是公司没有适合的岗位提供给你。”
另外,一些比较有实力的企业可以在辞退员工之前,帮他找到另外一份工作机会,并对辞退者给予相应的补偿。如果你的公司也能够做到这一点,当然会使辞退工作更顺利些。如果不能的话,管理者千万不要出于同情,开出类似的空头支票。否则,如果到时候兑现不了的话,可能会引起更大的矛盾。
这个答案是我以前回答过的答案,不算抄袭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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