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赴美国签证规定
中国公民赴美国签证规定
签证种类
美国签证有移民签证和非移民签证两大类。非移民签证又有30多种类别,每种签证均由一个(或数个)英语字母和一个数的代号码构成。
签证是入境证件,不同类别的签证,赋予持证人在美国的不同"身份"和不同的活动权利,如旅行、学习、工作、投资等。在美国境内,可以申请转换"身份",当然这并非易事,申请赴美人员需根据自己的目的,考虑美国对你签证的身份赴美的某些特别规定,申请某类签证所需条件及在美转换身份的可能性和所受的限制等因素,选择对你适宜的做法。
申请签证、转换身份、办理居留或签证延期的规定比较复杂,美国政府、移民局对于各类签证,移民的规定和要求也不是一成不变的,申请人应注意这些变化,并向权威机构或人士咨询。
非移民签证的范围
美国的非移民签证,包括留学签证、旅游签证、结婚签证,以及到美国接受训练、交换访问等。
适宜申请非移民签证的外国入主要有:旅游或探亲者、自费留学者、访问学者、新闻记者、文艺和体育工作者、过境人员、海员、机组人员、短期工作人员以及政府官员、外交和领事官员等。
一般入境居留期限为半年或1年、3年等,最长的为5年,最短的为3个月(不包括过境签证)。
赴美国申请非移民签证,应准备申请表、护照、照片及辅助文件等,向美国领事馆提出。申请人可以向任何国家美国领事馆提出非移民签证的申请,但唯一的条件是须亲自到场。
非移民签证的申请人,应该举证他并没有移民美国的意图。为此,申请者应证明下列三方面事实:
(1)在本国有永久住所,而且并无放弃的意思;
(2)提出明确计划说明到美国只是做暂时性的逗留,以完成特定旅行目的;
(3)证明在美国期间有足够的资金,维持个人生活。
一般说来,美国领事馆官员对于非移民签证的申请,只要合乎条件,大都照准。申请者有何困难,最好向领事官如实叙述,但也应据理力争。
审查非移民签证申请的依据
美国移民法规定,禁止向有意图在美国永久居留或就业的人员签发非移民签证。美国领事官员在审查申请者是否符合非移民签证的申领条件时,也根据判断作出决定,即主要取决于领事官员通过对申请材料进行判断所形成的意见,决定是否发给申请者签证。因此,有时即使申请人毫无移民动机,也会受到怀疑。
这种怀疑直至他在申请签证和请求入境时,出示充分的证据,使领事官员和移民官员相信他具有法律规定的非移民资格,才能被解除。经过审查无法排除移民嫌疑时,便拒绝发给入境签证。
领事官员对申请者的审查,一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1)申请进入美国的真实目的。
申请人进入美国是短期的旅游、探亲、访问、留学,还是以非移民方式入境最终达到永久居留的目的。领事官员着重对申请人的赴美意图进行判断,设想申请人被允许入境后,会不会再以其他方式在美国居留。着重考虑申请人有没有正式职业,或已失去职业和回国后工作能否有保障。还考虑到申请人是不是曾经申请移民签证遭到拒绝,赴美的真实目的。
(2)申请人获准入境后,如果居留期满时,能不能按期离开美国。
主要是考察申请人是否与国内存在着不可分割的种种关系。有没有自己不愿舍弃的职位,家庭中有没有自己不愿舍弃的亲属,是否具有不可分离的亲情,以及其他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因素,如在国内担任工作中的要职;或有一定的知名度,或在国内有一定的财产等。这些关系的密切程度,决定了申请人一旦居留期满,能否尽快返回本国。
(3)申请人的往返途费用和居留期间的生活费用是否有可靠的保障。
美国法律禁止会成为公众负担的外国人入境。因此,领事官员要认真审查担保人的担保能力问题,主要考虑美国亲友的经济状况、职业状况、社会地位如何。如果申请入境的居留时间与亲友的担保能力不相符,便会怀疑申请人是否准备作单程旅行。
近年来,由于赴美人员中逾期不归的人数增多,因而对不少申请者要求当面进行审查。
会见面谈既是领事官员对申请者的入境动机、申请条件是否符合标准的一次综合判断,也是申请者充分进行申辩、阐述入境动机和申请条件的机会。申请者应积极主动地申明自己的理由和条件,使领事官员相信,自己进入美国的目的,确实是探望亲友、留学或是旅游观光;丝毫没有想在美国就职或定居的任何打算。
自己与祖国有着十分密切的社会、家庭、经济和文化方面的联系,在居留期满后不得不回到自己的祖国;自己确实有足够的经济保障,到美国后根本不用谋取职业,更不会成为美国公众的负担。申请者要向领事官员清楚地表明自己完全具有非移民资格,这样才能尽快获得签证。
不易获准非移民签证的几种情况
申请者如属于下列情形的,往往不易获得非移民签证。
(1)尚未成家立业的青年人,这种申请者往往会被认为毫无后顾之忧,最容易滞留美国;
(2)在国内没有较为满意的工作,也没有一定的社会地位,不担当重要的工作,往往会轻易放弃自己的工作,而在美国谋取新的职业;(4)美国亲友生活水平较低,根本不具备担保人的担保能力;
(3)美国亲友的财产丰富、生活水平较高,易被认为亲友富足的经济收入会吸引申请者在美国永久居留。
领事官员基于以上这些方面的考虑,往往不易发给签证。
美国移民法规定,为了维护美国的国家利益,对于下列人员不得发给签证:
有精神病、吸毒、酗酒者;心理变态、性变态、同性恋者;赤贫者、职业性乞丐;因不道德罪行曾被判处5年或5年以上的刑期者;奉行多妻(夫)主义者;妓女或曾参与、偷运妇女到美国卖淫者;有其他商业罪行者;申请人不能自食其力,很可能成为日后在美国需要纳税人扶养者;患有危险性传染病,如肺痨、麻风、梅毒、爱滋病;申请人不能阅读或了解任何一种文字或语言者;申请人蓄意鼓励或协助其他外籍人士以非法手段进入或意图进入美国以谋取利益者;申请人曾以"交换访客"身份(持J签证者)进入美国,在离开美国后尚未满两年又申请入境者;申请人曾被拘捕,并从美国驱逐出境者,或曾被遣送出境者;用欺骗的手法,故意歪曲事实真相获取美国签证者;申请人曾犯麻醉性毒品有关法律而被定罪者,或曾经非经营毒品及大麻者;申请人系企图进入美国从事任何偏激活动、颠覆活动者。
如果自己不知道为什么遭到拒绝,可以询问领事官员,问清是否需要补充材料,然后再设法补办有关的证明,进一步提出申请。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出具新的更充分的证明,才有可能得到批准。
非移民签证的类别代号
美国非移民签证的类别,用英文字母作为代号,由字母A到L顺序排列,其中每一类签证又用阿拉伯数字进一步加以具体地划分。例如,最常见的B类签证,发给商务人员的为B一1签证,发旅游和探亲人员的为B一2签证。
非移民签证的种类、代号及许可居留的期限,简介如下:
A类签证:外交公务签证。A类签证主要发给各国政府的高级官员、外交、领事官员和普通政府官员以及他们的家属、随行人员。签证有效期限与任职期限相同。
B类签证:商务旅游签证。B类签证是非移民签证中申请人最多、签发率最高的一种。主要包括贸易经商人员、旅游观光人员、探亲访友人员,参加各种文艺、体育比赛活动人员,参加宗教、团体会议等各类人员。B类签证又分为B一1和B一2两种签证,B一1签证是为业务赴美的短期商务签证;B一2签证是为旅游赴美的短期旅游签证。一般B类签证的有效期为3个月、半年或1年。B类签证可以申请延期,每次所延时间不超过6个月。
C类签证:过境签证。发给途美国前往外国的人,可在美停留时间3-7天。
D类签证:机组、海员签证。主要发给各国国际航班、轮船上的机组人员、海员等。
E类签证:条约投资者签证。与B类中商务签证不同的是:主要发给与美国签订各种投资、航运、商务双边协议的国家派遣的投资者、企业家、经商者和他们的家属等。签证有效期限一般为1年或5年,其中E一2签证最初可取得5年的居留期限,最后还可以获取无限期居留权。
F类签证:留学签证。主要发给那些由个人或亲友承担费用,短期进入美国,以全部时间从事学习的学生以及他们的配偶和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签证有效期与学习时间相同。
G类签证:国际组织员工签证。主要发给;些设在美国的各种国际组织的官员或各国政府派驻这些国际组织的代表以及家属和雇用人员等。签证期限与任职期限相同。以及他们的家属等。
H类签证的有效期通常为1年。
J类签证:交换访问学者签证。J类签证是根据美国政府批准的双边交换访问学者的计划而签发的,例如大学教授、讲师、研究人员、研究生、专家以及他们的配偶和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J类签证的有效期与访问期限相一致。
K类签证:美国公民的未婚夫或者未婚妻的入境签证,K类签证也可称为结婚签证。K类签证的有效期一般为3个月或6个月。
L类签证,跨国公司职员签证。主要发给美国跨国公司在外国的子公司或办事机构、企业的职员,因公司业务需要而临时调派美国的,以及他们的配偶或子女。签证有效期为1年。
M类签证:这是一种短期学生签证,发给那些在美国非学术性或职业学校全时学习的学生。
O类签证:该签证发给那些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方面有卓越才能,享有国际国内声誉,以及在电影、电视制作方面有杰出成就的个人,他们的家属及随行人员。
P类签证:该签证发给具有国际水平的运动员或演员,无论是个人或是作为运动队的一员,或是在具有国际水平的演艺团体中表演的一员。
Q类签证:该签证发给那些短期(不超过15个月)赴美参加国际文化交流计划的外国人。
R类签证:宗教人员赴美签证。该签证在美停留时间不得超过5年。这些人才包括:传教士、专业宗教工作者和神职人员、为非营利宗教组织或免税宗教组织工作的宗教人员。
美签证需要的文件
来美签证,分为移民签证和非移民签证两大类,其中十几种不同的要求,因此也要求各种不同证明文件。兹将美签证所需一些主要证明文件分述如下:
1、个人身份证明文件-有效护照、出生证明书、证件照片。
2、家庭背景证明文件-现行户籍、户籍关系复印件、家庭全家福照片、认养证书、过继证明书等。
3、职业证明文件-工作服务证明、公司应聘书、薪资和扣缴凭单、职位证明等。
4、婚姻证明文件-未婚证明书、结婚证书、离婚证书、订婚证书或宣誓书,结婚书包括订婚聘书、婚姻照片、书信、亲友证明等文件和公证。
5、学历证明文件-毕业证书、结业证书、托福(TOFFE)成绩单、在校成绩单、学位证明书、教授专家推荐的信函、专业论文等。
6、守法良民证明书-无犯罪公证书(或称警察证明书、未满16岁者免)、受刑人出监证明书等。
7、健康状况证明文件-合格的医院(由美移民局指定的单位)出具的体格检查表、胸部x光照片、预防接种、免疫证明等。
8、个人财产证明文件-通常包括证明个人拥有的股票、房地契、税单、银行存折等财产文件。
若申请赴美国商务考察、投资或设厂、设立子公司者(持B一1、E一2、L一1签证者), 则需要更多证明资产的文件。拥有资产的证明文件者有:不动产所有权状、买卖契约、租赁 契约、地价税及房捐税的报缴证明、信任凭证及公债、银行定期、活期证明等。此外,申请 人尚需提供有关公司或分公司的证明如:公司章程、公司执照、股东名册、公司统一发票及有关营业税、印花税之缴税书、公司资产的负债表、公司营运情况、损益表、公司现行帐号 及存款证明、公司外汇证明书,甚至有时还须包括公司股东或董事会的决议书、员工名册、 员工税缴凭单、投资项目的现场照片等等。
9.生活担保证明书:申请人申请受益人来美国时,通常要提供生活担保证明。所谓生活担保证明书,包括:申请人个人财力证明文件或雇主证明书,以及申请人对受益人的生活担保宣誓书等。
10.可能需要的其他文件,如某些往来书信、商业电报、契约、委托书、同意书、授权书等。
11.有时需要申请人的指纹卡。如申请入籍,需要指纹卡。在移民面谈中,有时也要求指纹卡,因此应备好公证过的指纹卡。申请不同类型的赴美签证,除了需要填写不同表格之外,也必须提供美移民局所要求的各种原居留国家、地区所发出的有关文件(原件)。
准备这些文件时要求如下:
(1)必须提供文件的原件,连同其复印件,呈送美领事馆移民局官员鉴定。申请人可当场收回原件,文件副本交给移民官员。
(2)文件原文件副本(复印件),必须与文件正本完全符合。且必须办理官方的法律公证,以证明其复印件与正本完全,即"影印公证"。
(3)申请人所递交的所有文件,必须一律译成正确、合格的英文文件式样。当然,所有文件的英文译件,均需要经过公证。
(4)文件副本(影印本),英文译件,经过公证之后,随同有关表格呈交移民官员。
(5)有关件正本早年当时不曾保存或遗失,或已破损不堪,有几种处理方法:
①可以以宣誓书或其他可替代的文件或证据为证,如申请入学校记录、户口普查记录等。宣誓书,通常应具有宣誓人-即旁证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点,与申请人的关系,以及所证明的事实等内容。
②可以以某一文件替代另一文件。
③由法院或有关立法机关(如省、县一级民政机构等)重新出具合法的证明文件,同时经过公证,也为合法文件。
④其他文件,原始记录等。如有时父母为儿女申请,配偶为对方申请,移民局有时要求申请者提供一两封带邮票信封的原信件,此种"原始记录",也是一种"文件",但不要经法律公证。
美国移民局要求的主要文件,包括有:出生证明书、结婚证书、户口薄等,以证明申请人与亲属关系。只有在万不得已时,移民局才会接受"次要文件"。
旅游签证(B一2签证) 旅游签证的申请条件
旅游签证就是B一2签证,是美国签证中最常见的一种非移民签证。对中国公民来说,B一1是发给因公出国者的入境签证,B一2发给因私出国者的入境签证。
申请B一2签证需要具备以下几种条件:
1.具有明确的入境目的。有充分的材料证明申请人是以短期访问为目的的。
2.具有可靠的经济保障。有足够的材料证明申请人有能力支付往返旅费和入境后居留期间的生活费用。
3.具有可靠的证据表明申请人不会在美国寻求永久居留。这一点对于中国公民来说,具体包括下列四种因素:
①在中国有不可分离的亲属,主要指有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
②在中国有较为可观的个人财产,主要是衡量工资收入、房屋、银行存款等。
③在中国有称心如意的工作,主要考虑申请人的文化程度和担任职务情况;
④促使申请人不能不离开中国的其他因素。
申请者为了证明自己具备入境条件,即符合非移民身份,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美国亲友近期寄来的邀请信件;
(2)美国亲友出具的银行存款证明(复印件无效);
(3)美国亲友就职单位或雇主提供的材料,证明其职务、雇佣期限和每月的收入,亲友提供的近期纳税证明;
(4)美国亲友签署的经济担保书,即I一134表格,此种证明由移民局统一印发,担保人签字后,还必须经过当地的公证机构给予证明。
旅游签证的申请程序
每个有意前往美国旅游或探亲的中国公民,首先应当写信同亲友联系,并要求亲友履行担保手续。
(1)写信与亲友联系,商量成行的可能性和具体的探亲时间;
(2)由亲友发来邀请信和生活担保证明;
(3)持邀请信和生活担保证明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护照;
(4)持护照和有关证明到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索取并填写2份《非移民签证申请书》,即OF一156表格,交2张本人与护照上相同的免冠照片;
(5)认真填好申请表格后,尽快递交给领事官员,凡非移民签证的申请者都必须与领事官员面谈,申请者必须使馆事官员确信自己到美国仅仅是旅游与探望亲友,而不会在美国长期居留,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取得入境签证;
(6)领事官员根据递交的证明材料和谈话情况及个人印象,当即决定是否给申请者发入境签证,并收取一定的签证费。
B一2签证的有效期一般为3个月。允许入境后在美国居留6个月。
旅游签证的延期
如果持B一2签证的观光者进入美国后,如在允许逗留期间内,无法完成此次来美的旅游目的,这时,你可以申请签证延期。向移民局索取I一539表格(临时停留延期申请书),填好后要亲自送往或邮寄给移民局,附上一定的申请费用和I一94表格(入境-离境记录)递交给最近的移民局。如果要求延期的理由是与工作有关的,则必须让雇主也同时出具必要的雇佣证明文件。
申请延期的时间,必须在原来批准停留期限届满之前的15天至60天内提出延期申请。如果获准,可延期3个月或6个月。可延期的次数,并无硬性规定,但对一年以上的延期控制较严。
摘自《世界各国签证与出入境指南》
探亲签证
美国对外国人入境探亲的具体规定如下:
外国人赴美国探亲,必须具备如下条件:配偶一方、父母子女(包括养父母、养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孙子女在美国定居,且获得永久居留权或加入美国国籍者。
美国驻华大使馆及驻各地领事馆规定探亲签证所应具备的材料:
(1)美国亲友的身份证件(如护照、身份证等任何一种皆可)的复印件;
(2)美国亲友提供的经济担保书或银行存款单,按规定,美国公民年收入须在1.5万美元以上的,方有条件担保外国人入境探亲;
(3)美国亲友的关系证明书,即证明入境申请探亲人与美国公民之间的关系;
(4)邀请信,此信要说明邀请来美探亲的原因、理由,信最好用英文书写;
(5)有效的中国护照。
申请人具备上述有关材料后,即可向美国驻华使馆申请签证。其步骤:
(1)先是持护照和有关证明到美国大使馆或者领事馆索取并且填写2份《非移民签证申请书》,交本人免冠照片2张(应与护照上的相同)。填好申请表格后,尽快递交给领事官员。
(2)凡非移民签证申请者都必须与领事官员会见,申请人必须让使领馆官员确信他不会在美国长期居留,才有可能取得入境签证。外国人赴美探亲,签证居留时间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半年。
商务考察签证(B--1签证) B一1签证,也称"商务考察签证",是持证人赴美只能从事与商务有关的活动。通常是代表外国公司赴美洽谈业务、拓展市场、商务考察、参加商业博览会、出席国际学术会议等,也可从事与其他商业人士、律师或会计师等会谈的活动,或者参加专业性工商会议。外国商人也可以赴美国谈判签约,或是寻求投资的机会。
持证人在美国境内只能为本公司或本单位工作,不能为美国境内的其他公司工作。因此,只要赴美工作是暂时性的,并且为非美国本土的公司服务,那么,该持证人在美国的商务活动则属合法。
B-l签证适用于代表外国雇主临时赴美从事业务活动的外国人。这种签证从美国驻外领事馆取得,无须经移民局批准。持有B一1签证的外国人,通常只允许在美国停留到业务活动从事完毕,一般不超过6个月。B一1签证的重要特点之一是:由外国雇主支付持证者赴美的费用、薪水或报酬,虽然该人可以从美国取得出差补助和生活津贴。打算在 美国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外国公民雇员,可以利用B一1签证。
1.申请B一1签证的条件
申请B一1签证,应符合下列条件:
(1) 赴美国旅行的是暂时的。即持证人在完成了赴美旅行的任务后,在签证到期前离开美国,返回自己的国家。如果美国领事馆预感到申请人有意在美国永久居留,则可能拒绝发给签证。
(2)赴美的目的是合法的。申请该种签证可为以下目的而赴美:
(1)从事与国际贸易和商业有关的活动,如:赴美考察、推销产品、参加展销会、洽谈合同等;
(2)出席法庭诉讼;
(3)参加科学、教育、专业或商业性会议;
(4)从事短期的独立研究工作;
(5) 提供短期服务或接受短期培训;
(6)参加国际性的文体活动;
(7)从事短期宗教活动。
(3)有足够的财力到美国旅行、居留并返回其本籍国。一些国家个人因私申请则应准备这方面的资料,如:个人银行存款证明;对方承担费用证明;往返机票等。
B一1签证的申请程序
申请B一1签证,应向申请人本籍国的美国领事馆提出。
申请B一1签证,必须具备下列资料:
(1)美方邀请函;
(2)签证申请表(OF一156表);
(3)有效护照;
(4)两寸个人半身免冠照片(2-4张)。
申请B一1签证者最好能向领事馆提出详细的证明文件,如合同初步谈判或报价的副本,与美方公司往来的业务函件,过去成交的合同和发票等。申请者最好还能提供往返飞机票、旅馆订房证明、旅行日程表以及详细的会议时间表。申请人在填写签证申请表时,应注明访美的正确时间,通常最多只能停留6个月。申请B一1签证到底需要多少证明文件,则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短期工作签证(H签证)之(一)
H类签证适用于到美国提供短期性劳务或受训的申请人。
H类签证的种类
H类签证可细分为下列三种签证:H一1签证、H一2签证和H一3签证。以上三种人员在美居留期间,均以短期为原则。此类人员的眷属可以获得H一4签证赴美,但不得从事营利性助工作。
1.H一1A签证。该种签证适用于赴美临时工作的正式注册护士。所谓正式注册护士即申请人须在其接受护士教育的国家,拥有从事专业护士工作的执照,或者是在美国和加拿大接澄过护士教育的人士。该申请人还必须通过美国劳工部和卫生部共同承认的护士资格考试。
2.H一1B签证。H一1B非移民类别适用于有专业才能的外国人。最基本的条件是外国人必须有一个雇主并且受聘于专业职位。按照美国移民法,一个专业职位必须符合以下的要求:
(1)该职位的最低要求通常需要有学士或更高学位或有相当学历的人土承担;
(2)该行业通常均要求这样的学位,或者该职位十分特殊或复杂,只有具有学位的人士方能胜任;
(3)雇主通常要求担任此职位的人士具有学位或相当学历;
(4)该职位的具体职责十分专业和复杂,只有取得了学士或更高学位的人士才会有这方面的知识胜任这个职位。
依据美国颁发的移民规则,认为完成2年以上的专科教育,加上5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验,并有事实上的成就者,也属专业人才。
在某些情况下,工作经验可以取代学士或硕士学位。通常在专门职业的三年专门训练或工作经验,相当于一年的大学教育。因此,拥有12年实际工作经验的申请人,若所从事的工作是专门职业,则即使没有取得大学文凭,也可以符合申请H一1B签证的资格。
3.H一2签证
这是为赴美从事暂时或季节性农业工作的外国人而设,其先决条件是在美国境内一时找不到此类的工作人员。H一2签证是发给从事美国公民无法从事之工作的短期工作者,即提供短期劳务的人员。一般不符合H一1的申请者,往往能符合这一类,而且获得的比例也大,例如伐木工人、农场工人、音乐教师、木匠等。
申请H一2签证必须事先取得劳工部发给的临时劳工证。获得H一2签证的人,日后不可凭同一工作申请永久居留权。
4.H一3签证
外国人应邀到美国来接受农;工、商业或其他专业训练,都可申请H一3签证。这种签证的目的,是让外国人短期到美国来受训,不是直接参加生产性的雇佣工作。主要是指接受美国私人团体、公司的邀请,入境进行任何形式训练的申请者。
5.H一4签证
这种签证适用于持H一1、2、3签证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女子申请。申请此种签证,同样不能有任何移民倾向,赴美之后,不能寻求工作或申请学校读书。
H类签证的申请由于H类签证大都需几个部门批准,因此,办理此类签证最好能在美国请移民律师进行申请。鉴于中国目前的实际情况,申请H一1A、H一2A、H一2B和三种签证较困难;相对来说H一1B和H一3签证则成功的可能性较高,因此,我们在以下对H一11B和H一3签证的一些具体要求作一些介绍。
1.H一1B签证的申请
该签证申请人的雇主必须是美国的个人、公司企业、承包商或其他协会和组织,雇主有权支配或控制其雇员的工作,包括雇佣、开除、核定薪资和监督工作等。
申请人申请时必须提供下列文件:
(1)申请人的文凭、学位证书、声明书、合同等能表明申请人的就学时间、科研成果及类似资料,有关单位出具的受训证明;
(2)由目前或以前的雇主出具声明书,明确阐述申请人在该领域的地位和能力;
(3)雇主与申请人之间的合约副本,如果没有书面合同,必须提出双方口头协议的概要。
将上述资料备齐后,填写移民局I一129表,即:非移民工作许可申请表。然后,将所有资料递交到雇主所在区域的移民局分部中心。雇主在向移民局提出H-lB签证申请前,还必须向劳工部下属的就业及训练处地区办事处递交"劳工状况申请表"。
劳工部的任务只是检查表格中填写的内容是否完整,以及是否有明显的错误等。这种申请表要求雇主证明他将付给持有H一1B签证人合于此种工作水平的薪水。
短期工作签证(H签证)之(二) 2.H一3签证的申请
H一3签证用于美国的企业和机构同意外国雇员临时参加公司的既定培训项目,培训的范围可以是农业、商业、通讯、金融、政府管理、运输以及除医疗以外的其它专业。培训方式可以是课堂教学,也可以是课堂教学与岗位培训相结合。
该签证须先申报移民局,待移民局批准后,才能向领事馆申请签证。H一3签证申请人应向移民局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人将接受的训练计划,详细列出具体的训练内容;
(2)申请人将接受的训练计划中,教学课程和其他训练所占百分比;
(3)以前和现在接受此种训练,以及目前正与申请人从事同样工作的人员统计?br>参考资料:
http://2c.yahtour.com/GB/channel971/974/986/20010523/28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