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高新区第二实验学校老师有偿补课吗?

如题所述

学校是有偿补课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校长要切实肩负起治理有偿补课工作的主体责任。学校要切实做好治理有偿补课的建章立制工作和调查处理工作,对在职教师的有偿补课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治理有偿补课是教育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内容,是教育行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工作,今后要长期化和常态化开展有偿补课的治理工作。


严禁有偿补课:

严禁学校利用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等组织学生在校内集体补课;严禁学校以各种名义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办班补课或上新课;严禁学校默许、指使班主任、科任教师在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在校内开展奥数、特色英语、作文等有偿辅导。

严禁学校以任何理由为借口,为违规办班提供场所;严禁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或个人,开办以面向中小学生为主要授课对象的补习班、提高班和兴趣班。

严禁学校教师以各种名义举办有偿补课班、辅导班;严禁教师受聘参加社会各类短期培训班、文化补习班等教学活动;严禁教师为社会培训机构介绍生源或提供相关信息。

严禁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提供有偿办班补课生源,并从中获利;严禁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教师以家属、亲友等名义违规开办补习班等有偿补课;严禁教师利用所教学科的不同,组合成不同学科的教学班,组织学生集体有偿补课。

以上内容参考:济南高新区第二实验学校-治理教师有偿补课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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