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不一定。该婚前房屋若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的,其将该房出售后所得的钱款如果全部用来购买新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虽然财产的表现形式发生了变动,但婚后的新房可以视为婚前房屋的“个人财产的替代物”,仍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购买新房还使用了部分共同财产,则应当认定新房为共同财产,只不过在进行离婚财产分割时可能会因出资贡献不同影响到最后的分割比例。
家与家律师特别提示,将婚前财产出售时要避免金钱的混同,建议使用单独账户存放。
希望能够帮到您。
相关法条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
第三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