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改革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如题所述

①2021年7月15日,新修订的《_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 行政处罚法)正式施行,这是行政处罚法自1996年颁布实施以来的首次全面修改。本次法律修改亮点颇多,特别是第三十三条新增了“首违不罚”规定,即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在持续推进“放管服” 改革的大背景之下,大力推行“柔性执法”对轻微违法者进行说服教育与劝诫, 更有利于提高社会对行政处罚的认可度,有助于从根本上防止和减少严重违法行为、降低社会危害性。“首违不罚”兼容行政执法的力度和温度,是落实行政处 罚法关于“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的具体体现。
②不久前,船员老郝收到一张《交通运输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书》,签完承诺书的他表示今后一定会加强法律意识,带齐有效证件再上船,这是H市交 通港航执法部门F大队作出的第七起“首违不罚”决定。“'首违不罚',很有人情味,给了我自我纠错的机会,更体贴和包容了,以前执法就是开罚单,几乎不存在减轻、从轻、不予处罚的好事,似乎交钱扣分就能解决问题,也不管你心里 服不服,以后会不会改。现在的'首违不罚'更触动人心,再没了以往受罚时的对立情绪,反而从内心认识和理解了人家执法检查是为了我们的行船安全和行业 更好发展,这下要把规矩牢记心里,以后都不会再犯了,老郝感慨道,“以前罚十次都没用,这一次不罚反而有了觉悟,真是神奇!”融情于法,F大队坚持服务优先,让执法过程不仅成为查处违法行为的过程,更成为宣传法律、法规、政 策、标准和帮助群众解决问题的过程,在新坝船闸执法检查时,船舶都会有一个预先停靠引航道等待的过程,F大队执法人员总是会先帮助船舶安全停靠后再登船进行检查,船舶在靠泊时最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尤其在套缆绳的时候,经验不足的船员往往没办法一次套进去。“虽然我们是执法者,但更是服务者,帮助相对人套缆绳,并不会损害我们的执法权威,相反更能让他们理解我们执法检查的 初衷。”F大队执法人员小王认为。
③“行政相对人并不是行政对立人。”F大队陈队长强调,“如果罚了款却不能使行政相对人改正错误,或者因忽视了可以减轻、从轻、不予处罚的情节而导致相对人内心更抗拒,这样不仅没有维护相关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同时也得不到 群众认可,实际问题也没有解决。法律不是越严越好,执法也并不是罚单一开就万事大吉。法不等于罚,而是罚与育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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