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10月13日出台的上海房产新政策,有4个问题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0-10-18
  1.这次政策是否仅限于上海市区?如果我在江苏昆山市花桥镇买了套房子,产证上有我的名字,那我再在上海买房子,仍然算我是首套房?
  回答,是的 仍然首套!
  2.如果我上海有一套建筑面积是150平米的房子,那我先将这套房子卖了再去买上海市区内的房子,是不是仍算首套房?
  回答,是的 仍然首套!
  3.接第2问,如果我卖了原来住的房子然后在上海同时买2套房,那是不是一套做为首套另一套做为第二套?
  回答,是的 贷款角度,一套做为首套另一套做为第二套。10月7日新政限购一套,你只能买一套。
  4.接第3问,如果首套的人均建筑面积小于34平米,那我第二套应该是属于改善型居住用房的吧?
  回答,不是 10月7日新政限购一套,上海不能同时买2套房。
  5.还有刚想到一个问题,如果我家里有3口人(爸爸妈妈我3人),在上海有唯一一套居住用房,产证上是我们3个人的名字,现在将它卖了,接着买一套60平米的房子,产证上写爸妈的名字,再买一套70平米的房子,产证上写我的名字,那是不是这两套都是属于首套房
  回答,是的,父母和你都是首套。
  6.政策上指出“对于购买首套住房的认定,以借款人家庭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及由借款人提供经房管部门认定的其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成套住房登记为依据。”它说的是未成年子女,那我(成年子女)应该不包括在内的吧?即使我和父母已在上海有了一套房,产证上有我们3个人的名字,而我再去另外买一套房,仍然算是首套房的,是这样吗?
  回答,你理解错了,你与父母已在上海有了一套房,产证上有3个人的名字,而你再去另外买一套房,你算是第二套房了。
  上海房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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