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监察委对非公职人员当然有留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中有对公职人员犯罪的相关人员有权进行调查的内容。关于留置的时间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没有规定具体时间有多长,可以根据办案需要多次延长。可以说,就目前而言,监察委的权力非常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 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二)可能逃跑、自杀的;(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留置场所的设置、管理和监督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