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工资和薪金按月征税。3500元以内的免税收入不予征税,超出部分按3%至45%的税率征税。收入越高,税率越高。后来,免税额从3500增加到5000。事实上,原来的政策一直存在一个问题,即一些人的工资波动。即使你这个月的收入远低于5000元,或者即使你失业了,只要下个月的收入超过5000元,你就必须纳税。这样,就可以简单地分别计算每个月的税款,但免税额与之前的流量一样,根本不会结转到其他月份,这是不公平的。
因此,自19日起,我们改为“每月预付款和每年汇款”。这八个字意味着我们将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改为年,但每月提前缴纳个人所得税。明年,我们将汇总您上一年的收入,并计算实际应缴个人所得税。你看,计划流程只能向前推进1个月,我们是一年内12个月内相互推进的,多么良心啊。唯一的缺点是它很复杂。
因为有些人认为5000免税额太少,我们去年开始多了“特别附加扣除额”,是你可以理解的,功勋卓著,想租房子或第一套房子抵押,继续教育或得了重病,了解到要填补你的生活压力比那些有家不饿的人大(NPC),门槛的增加会给你带来,“扣减”意味着首先扣减工资,然后计算税款,这相当于在免税额上加上多少扣减额。具体情况政策有点多,自己查一下,这里先不要扩大。说到计算方法,不要在意你是否不明白:计算时间为了防止一个月内只要有波动就可能会有即将返回的补充。
现在使用的是称为累积扣缴法的复杂算法,可能是第一个月和前一个月的算法,第二个月,用今年迄今为止每个月的总收入应缴纳税款,然后减去今年迄今为止缴纳的税款,看还需要补足多少,如果一次计算是因为工资下滑,但多缴了,不要先退税,记住要你,防止你下个月的收入和变化更多,否则退税审计压力太大,退税可能会填满下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