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和发票都丢失,房产局也找不到购房合同,请问现在我该怎么办才能把房产证办出来??

如题所述

业主可申明合同作废,去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与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另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

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

购房合同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一般来说,如需抵押贷款,完整的购房合同将有四份:开发商一份,房管部门一份,购房者一份以及贷款银行一份。

房产证由开发商统一办理,购房者的合同丢失原则上并不影响房产证办理的进度。但购房者需要在开发商处重新复印一份,加盖合同章、发票专用章、财务章和公司公章,才能保证合法权利。

发票的丢失:

1、首付款发票

如果购房者丢失的是首付款发票,则可不必过于担心。因为在房屋交付后会收到全款发票,有了全款发票就不会影响购房者以后办理产权证、落户、提取公积金等手续。

2、全款发票

如果购房者丢失的是全款发票,那就需要向发票开具方申请,让其出具说明,明确发票开具方、发票取得方、金额、发票编码等信息,或者拿着身份证、购房合同等材料去找开发商。

让开发商提供丢失发票的存根或记账联复印件并加盖印章,最后再由税务机关审查核实即可,但是需要提醒购房者的是不可以重复开具发票。

扩展资料

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当发现购房合同丢失了之后必须找到开发商进行补办,这是唯一途径,否则就办不了证。

购房者买房都是分阶段的,购房合同丢失后想要补办也要分阶段进行。在不同的阶段所采取的补救措施各不相同,大致分为以下这三种:

1、未做预售登记前

如果是在做预售登记前购房者将合同丢失的话,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并支付一份合同的工本费即可。

2、已做完预售登记,银行按揭前

如果是在做完预售登记,未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购房合同,那么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的消息,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到做预售登记的机关处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再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并做预售登记。

3、已做完预售登记,已办理银行按揭之后

如果是在做完预售登记,并办理完银行按揭手续后丢失购房合同,除了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因为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了新的合同,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了变化,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购房合同

百度百科-不动产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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