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不能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如题所述

事实不能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内容、客体。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1、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亦称经济法的主体,是指在经济管理和协调过程中依法独立享受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享有经济权利的当事人称为权利主体,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称为义务主体。是经济法律关系的第一要素。理解经济法主体的概念时,把握以下几点:
1.经济法主体能够以自己名义独立地参加经济法律关系。2.经济法主体是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担当者。3.经济法主体能够独立地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经济法主体必须具备一定的主体资格。主体资格是指当事人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享受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资格或能力。只有具有经济法主体资格的当事人,才能参与经济法律关系,享受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
经济法对经济法主体资格的认可,一般采用法律规定一定条件或规定一定程序成立的方式予以确认。未取得经济法主体资格的组织不能参与经济法律关系,不能从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不受法律保护。


3、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
(1)、经济管理主体:主要是指国家经济管理机关。
(2)、经济活动主体:这类主体主要有,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和公民个人。
此外,经济组织的内部机构在一定条件下也是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国家机关和国家作为整体除作为经济管理的主体外,在一定条件下也是经济活动关系的主体。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是经济法律关系的核心。


1、权利
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含义:
(1)、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在法定范围内依照自己的利益需要,根据自己的意志实施一定的经济行为。
(2)、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有权依法要求负有义务的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以实现自己的利益。
(3)、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在其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或不能实现时,有权依法请求国家有关机关给予强制力保护。
可分为原生权利和取得权利。原生权利,是指经济权利主体依照经济法律、法规、命令等直接取得的、不必依赖特定义务主体的行为即可行使和实现的权利。又称为"经济职权"。取得权利是指要参加经济法律关系才能获得的权利。权利的本质在于满足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经济利益,经济利益是权利的实质和核心内容。
2、义务
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含义:
(1)、义务主体必须作出或者不作出一定行为。
(2)、义务主体实施的义务行为是在法定的范围内进行的。
(3)、义务主体不依法履行义务,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法律的制裁。
经济义务可分为法定义务、约定义务。
三、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可概括为三大类:
(1)物,亦称有体物。注意:不能为人所控制或支配的物,或可为人们控制和支配,但无一定经济价值的物,都不能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2)经济行为。包括经济组织管理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和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
(3)智力成果。如商标、专利发明、设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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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11-24

事实不能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经济法律关系由三个要素构成。一个经济法律关系必须首先有参加者(主体);参加者根据经济法律、法规,确定彼此享受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此即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参加者通过设定权利义务所要获得的财物,所要实现的行为,即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经济法律关系三要素是构成经济关系最基本、最必需的要素。

经济法律关系构成要素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1、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亦称经济法的主体,是指在经济管理和协调过程中依法独立享受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享有经济权利的当事人称为权利主体,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称为义务主体。是经济法律关系的第一要素。理解经济法主体的概念时,把握以下几点:
(1)、 经济法主体能够以自己名义独立地参加经济法律关系。
(2)、 经济法主体是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担当者。
(3)、 经济法主体能够独立地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2、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
经济法主体必须具备一定的主体资格。主体资格是指当事人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享受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资格或能力。只有具有经济法主体资格的当事人,才能参与经济法律关系,享受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
经济法对经济法主体资格的认可,一般采用法律规定一定条件或规定一定程序成立的方式予以确认。未取得经济法主体资格的组织不能参与经济法律关系,不能从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不受法律保护。
3、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
(1)、经济管理主体:主要是指国家经济管理机关。
(2)、经济活动主体:这类主体主要有,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和公民个人。
此外,经济组织的内部机构在一定条件下也是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国家机关和国家作为整体除作为经济管理的主体外,在一定条件下也是经济活动关系的主体。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是经济法律关系的核心。
1、权利
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含义:
(1)、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在法定范围内依照自己的利益需要,根据自己的意志实施一定的经济行为。
(2)、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有权依法要求负有义务的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以实现自己的利益。
(3)、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在其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或不能实现时,有权依法请求国家有关机关给予强制力保护。
可分为原生权利和取得权利。原生权利,是指经济权利主体依照经济法律、法规、命令等直接取得的、不必依赖特定义务主体的行为即可行使和实现的权利。又称为"经济职权"。取得权利是指要参加经济法律关系才能获得的权利。权利的本质在于满足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经济利益,经济利益是权利的实质和核心内容。
2、义务
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含义:
(1)、义务主体必须作出或者不作出一定行为。
(2)、义务主体实施的义务行为是在法定的范围内进行的。
(3)、义务主体不依法履行义务,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法律的制裁。
经济义务可分为法定义务、约定义务。
(三)、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可概括为三大类:
(1)物,亦称有体物。注意:不能为人所控制或支配的物,或可为人们控制和支配,但无一定经济价值的物,都不能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2)经济行为。包括经济组织管理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和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
(3)智力成果。如商标、专利发明、设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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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2-11-03

事实不能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内容、客体。

(1)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与具体的经济活动,依法享受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作为经济法和民事、商事法的主体,其共同性主要现在:第一,都必须具有法定的能力,即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第二,在从事某此经济活动时,都应取得从事特定经济活动的法律手续或资格证书;第三,主体的构成都较为复杂;第四,主体的权责都是统一的。经济法主体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存主体之间的地位具有不平等性、形成经济关系的领域具有特定性、主体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具有经济性等方面。

(2)经济法的内容

经济法的内容是指经济法主体在具体的经济活动中所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经济法律关系的核心,离开了经济法的内容,经济法的主体的存在就毫无价值,离开了经济法的内容,经济法的客体也就存在依据和衡量标准。

经济权利,是指经济法主体在经济活动中依法可以作出一定的经济行为或者不作出一定的经济行为和要求其他经济法主体作出一定经济行为或者不作出一定经济行为的资格或者能力。经济权利的范围包括国家经济调控权、国家经济干预权、财产所有权、债权、知识产权、经济救济权权等,其中国家经济调控权和干预权,是经济权利的核心。它具有以下几个重要特征:第一,它属于国家权力的组成部分,体现了国家意志;第二,它只能由国家经济管理机关行使,不能转让,更不能放弃;第三,这种权利在实现过程中不以相对人的意志为转移,不由对方选择其实现方式,体现了命令和服从的法律属性;第四,其权利来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而不是双方的事先约定。

经济义务,是指经济法主体在经济活动中必须作出一定的经济行为或者不作出一定的经济行为的责任。其特征是:第一,经济义务是一种积极的经济责任,不是消极的经济责任,不能把经济责任等同于法律责任;第二,经济义务是经济法律、法规对经济法主体明确规定的;第三,经济义务是在经济调控和干预过程中所产生的,不是在其他经济活动中形成的;第四,经济义务是要求经济法主体必须履行的,是不能选择、转让的:第五,经济义务的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应受到否定评价和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的。经济义务包括国家的经济义务和相对主体的经济义务两个方面。

(3)经济法的客体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经济法主体享受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所指向的目标。经济法的客体应当包括以下几类:第一,经济管理行为。第二,财物,包括财产和物品。第三,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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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2-12-20

事实不能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内容、客体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1、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亦称经济法的主体,是指在经济管理和协调过程中依法独立享受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享有经济权利的当事人称为权利主体,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称为义务主体。是经济法律关系的第一要素。

理解经济法主体的概念时,把握以下几点:经济法主体能够以自己名义独立地参加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主体是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担当者。经济法主体能够独立地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2、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

经济法主体必须具备一定的主体资格。主体资格是指当事人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享受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资格或能力。只有具有经济法主体资格的当事人,才能参与经济法律关系,享受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 

经济法对经济法主体资格的认可,一般采用法律规定一定条件或规定一定程序成立的方式予以确认。未取得经济法主体资格的组织不能参与经济法律关系,不能从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不受法律保护。

3、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

经济管理主体:主要是指国家经济管理机关。经济活动主体:这类主体主要有,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和公民个人。

此外,经济组织的内部机构在一定条件下也是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国家机关和国家作为整体除作为经济管理的主体外,在一定条件下也是经济活动关系的主体。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是经济法律关系的核心。

1、权利

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含义: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在法定范围内依照自己的利益需要,根据自己的意志实施一定的经济行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有权依法要求负有义务的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以实现自己的利益。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在其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或不能实现时,有权依法请求国家有关机关给予强制力保护。

可分为原生权利和取得权利。原生权利,是指经济权利主体依照经济法律、法规、命令等直接取得的、不必依赖特定义务主体的行为即可行使和实现的权利。又称为"经济职权"。取得权利是指要参加经济法律关系才能获得的权利。权利的本质在于满足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经济利益,经济利益是权利的实质和核心内容。

2、义务

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含义:

义务主体必须作出或者不作出一定行为。义务主体实施的义务行为是在法定的范围内进行的。义务主体不依法履行义务,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法律的制裁。

经济义务可分为法定义务、约定义务。

三、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可概括为三大类:物,亦称有体物。注意:不能为人所控制或支配的物,或可为人们控制和支配,但无一定经济价值的物,都不能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经济行为。包括经济组织管理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和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智力成果。如商标、专利发明、设计等等。

第4个回答  2022-11-06

行为是不能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主体,内容,客体。

一个经济法律关系必须首先参加者(主体);参加者根据经济法律、法规,确定彼此享受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此即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参加者通过设定权利义务所要获得的财物,所要实现的行为,即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一、主体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与具体的经济活动,依法享受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作为经济法和民事、商事法的主体,其共同性主要现在:第一,都必须具有法定的能力,即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第二,在从事某此经济活动时,都应取得从事特定经济活动的法律手续或资格证书;第三,主体的构成都较为复杂;第四,主体的权责都是统一的。经济法主体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存主体之间的地位具有不平等性、形成经济关系的领域具有特定性、主体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具有经济性等方面。

二、内容

经济法的内容是指经济法主体在具体的经济活动中所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经济法律关系的核心,离开了经济法的内容,经济法的主体的存在就毫无价值,离开了经济法的内容,经济法的客体也就存在依据和衡量标准。

三、客体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经济法主体享受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所指向的目标。经济法的客体应当包括以下几类:第一,经济管理行为。第二,财物,包括财产和物品。第三,知识产权。

经济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抽去其中任何一个就不能构成经济法律关系,变更其中任何一个,也不再是原来的经济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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